搶錢不搶錢的,周方遠不知道,但他知道,手辦賣得貴,很大程度上與其成本確實是有關係的,物料成本這個確實是少,但人工成本呢?運輸成本呢?各種稅收成本呢?以及產權方的授權成本呢?這些可都是要錢的。
好在魔獸系列的智慧財產權本就在遠方集團的手中,這一層,算是左手倒右手,除了要給政府支付一些稅收以外,倒是花不了多少錢。但是千萬不要因此就小瞧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其實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
比如說前世周方遠看過的一條新聞,說是某扶桑宅男因擅自給手辦換頭,遭到警察逮捕,並被沒收上千手辦珍藏。
根據當時的新聞通告,這位宅男分別為提取於《Lovelive!》矢澤妮可的雙馬尾造型頭部,搭配上《少女與戰車》大吉嶺的身體,最終拼合而成的這位全新手辦模型。可能有人會說,這樣的改裝可真是將最優秀的部分都聚集在了一起,而且還不帶有絲毫的違和感呢,想來存有著手辦收藏癖好的各位宅男也一定會為這樣的創意拍案叫絕吧。
但問題來了,是否是說這位宅男遭到逮捕的表現就代表著“擅自組裝手辦的玩法”不能夠成為阿宅聊以慰藉的樂趣了?
並非如此,事實上,這位扶桑阿宅之所以會遭到警察的逮捕,以及被警察沒收了家中上千款手辦模型,其中的核心原因還得屬“釋出到銷售網站上進行二次元銷售”這一惡劣行為。所以,如果改裝僅僅是滿足自己的觀賞慾望,那就請放心吧,不會存在任何問題的。
是否覺得這位日本宅男的行徑足夠奇葩?不僅購置了海量手辦,而且還大肆的對小姐姐進行身體的重構,好讓各人的魅力能夠達到最為高企的鑑賞程度。
然而這件事,當時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的波動,很多網友就這件事吵了起來。
大抵歸納為:某網友A認為日本法律是奇葩的,什麼智慧財產權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都是發達國家掠奪世界的手段而已,你們透過此等齷齪手段來攫取暴利,那他人就有著打破這個束縛的自由,所以認為改裝和二次銷售沒有任何問題。而網友B便對此進行了回懟,不過就當時的情況可以看到,懟得還不夠痛。
然而終究,就周方遠的角度來看,他對網友A的看法並不贊同。
其一,能夠噴出法律,資本主義,版權,自由,道德綁架等等看似高逼格的詞彙,這點證明他也算是看過一點兒的文章;其二,理據和結論是完全顛倒黑白,壓根就是一位愚昧無知的憤青。
著名的“達克效應”,完美且形象的道出了人類在獲取知識和技能的過程與其擁有的自信程度的關係。
在周方遠看來,一款商品,服務,以及技術都是包含了創作者無數的心血,而對於他們本人來說,往往就需要透過批次的定價銷售方式方才能夠將這樣的成本收益收取回來,並進行下一次的創作。
比方說上述的手辦模型,對於版權擁有者的商家來說,他所需要支付的費用可遠遠不止是手辦的原材料以及設計師的工費,還包括了產品宣傳,以及相關影視作品的製作(也就是所謂的培育過程),這其中還需要考慮到作品失敗的可能性,截止目前為止並不存在凡推動漫就必定能夠爆火的公司吧,常常能夠失敗9個成功1個,那就足夠讓這家公司存在下去了,但我們並不能不將這9部動畫的失敗忽略不計好不好。
於此,手辦的銷售也僅僅是商家獲取資金回籠手段之一,他們還會將這樣的版權進行其他的IP營收(劇場版,遊戲等等),所以,準確來說,使用者購置的手辦也僅僅事對這款手辦版權的一丁點微不足道的投資而已。是的,你是擁有折騰這款手辦的權利,但這個空間也僅僅限制在你個人的觀賞範圍而已,如果你的二次改裝創作影響到了主營商家銷售效益的話,那就必然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咯。
還有,不是說你不能夠囂張,但請你別用僅僅足夠購置一款手辦的價錢來叫喊享受人家整款手辦版權的權利好不好,大可以整套版權買下來啊?慫了嗎?
另外,在我們身處的這個世界裡,對他人所有物的尊重其實說白了並非是一件公益的大義行為,這樣做的目的,最後也是會迴歸到對自身的利益保護之上:想來我們應當沒有任何人會願意在家裡看著電視睡著覺,然後門口衝進一大堆流浪漢,肆無忌憚的翻找你家的冰箱和櫥櫃吧?甚至擁抱你的老婆和兒子吧?
資本家構建了智慧財產權的概念來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所得,而某些人如今給房屋上窗戶鐵絲網和鐵門的表現,不也一樣是件就去暴利的體現嗎?
當然,如果你本身就是一名生活水平已然貧瘠到不能夠再往下探的刨土人士的話,那確實,你是會支援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廢止的做法的,畢竟這對你來說也僅會帶來生活質量的提升,而無任何的增益。但問題來了,這樣不就代表著這種行為是一種自私自利嗎?而非所謂的“讓我們醍醐到資本陰謀,讓我們這群愚蠢民眾窺見到這個世界真相”智商碾壓式的大道理吧?
再說,對於這個世界的發展歷史來說,我們不難發現而今社會出現的一切成果全都脫胎於大神們的發明創造。
物理生物有牛頓,愛恩斯坦,普朗克,基因工程,各式治療癌症的藥物等等,農業也存在著袁農平大爺的雜交水稻,即便是精神文明我們也能夠看到各種各樣的書籍,影視錄影等等。
雖說,這其中存在著不少能夠抱著公益將自家所獲得的科研成果無條件貢獻給世人的大神存在,但我們並不能夠將這樣的行為看做為“應該/必須”,從而也對其他並未作出此等舉措的科學家報以鄙視和憎惡行不行。在我的認知當中,世界上確實存在慾求不滿的人,那就是嬰兒,不過年歲達到一定程度後也依舊如此,那麼公眾就會冠以這樣的廢物為“巨嬰”。
況且,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看看,假如歷史上的那些將自家專利無條件公開的大牛能夠透過自己的專利所得,好好的改善自己的科研環境,組建和培養一大批有能力的科研工作者,那他們對這個世界的改變又能夠到達什麼程度呢?
還有還有,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問題有個核心的事情是需要知道,那就是這些保護並非是無限期的,一般來說,對於一款發明型專利其保護週期大概就在20年。關於為何釐定這樣的時效性,經濟學教科書裡頭關於“年金”的概念就已經能夠給出透徹的解答了:補償和激勵更多人投入產出,並且也不至於對後來創作者起到科研阻遏的負作用。
任何人都不應該,也沒有必要對這樣的保護進行否定,但確實可以提出某些有建設性效用的批評,比方說在面對迪士尼公司對於“米奇老鼠”形象版權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從最初的50年,截止到目前的將近100年時間,這件事情已經激怒了以弗裡德曼為首的一大群美國經濟學家大牛了,並作出了聯名抗議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