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
某高校。
林月雅剛剛完成了一天的學習,收拾好東西,正準備離開教室。
突然,教室後門傳來了一陣騷動,林月雅還沒回頭呢,她身邊一個女生已經激動的捂住了嘴巴。不僅如此,對方還用力的推搡著她的胳膊。
“是鄧傑,鄧少過來找你了!”
女孩子激動的臉都有些發紅,不知道的,還以為對方是來找她的。
林月雅無言的看了自己的閨蜜一眼,無聲的嘆了口氣。
這一幕,多麼的熟悉,最近半年已經出現過無數次了,每一次都是這樣,要麼在宿舍樓下面,要麼在食堂門口,最近更過分,直接來教室了。得虧任課的老教授已經走了,不然就現在這一幕,肯定讓老教授氣得鬍子都站起來。
到時候給自己日常分裡一個差評,自己到哪說理去?
把最後一本書收拾好,林月雅背起了自己的小包包。
“你走嗎?你不走我就先走了。”
林月雅看著自己的閨蜜,無奈的說道。
“啊?哦,走,我也走。”
女孩子連忙收拾東西。
就她收拾東西的這會兒,一個身穿白色西裝的男子已經大踏步來到林月雅面前。
純白的西裝,純白的鞋,粉色的襯衫,一腦袋的髮蠟。
男子長得還算帥氣,而且家裡也富裕。他在這個學校很有名氣,大一剛開學的時候,就直接開著保時捷凱上課。據說此人家裡小有資產,平時花錢也很大手大腳,在學校裡,換女朋友的速度比一般人換衣服的速度都要快,平均一週換一個女朋友,就這,還有不知道多少女生趨之若鶩,恨不能主動爬上對方的床。
一直以來,林月雅和此人都沒有任何瓜葛,雙方不同學院,不同系,甚至不同年級,生活軌跡沒有半點重合。但就在半年前,林月雅因為要參加學校的辯論大賽,因此有那麼一段時間頻繁出入文學院那邊,結果就和這個鄧傑碰面了。
她倒是無所謂碰不碰面,她對鄧傑的感官,就是一個普通的同學。
但鄧傑卻不同,不是說林月雅就真的能漂亮到仙人之姿的程度,她是挺漂亮的,但也就是比一般同學漂亮一些,還不至於多麼的誇張。但她和一般女孩子不一樣的地方是,她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顆非常強大的內心,可實際上她的內心深處,卻又無比的脆弱。
周方遠當年能被她吸引,就是她獨特的氣質,再加上姣好的外表,讓他動了心。現在鄧傑也是如此,當然鄧傑不可能如同周方遠那樣瞭解林月雅,但林月雅首先長得確實是不錯,然後他第一次發起追求的時候,被林月雅完全無視掉,這就更加深了鄧傑的決心,他已經打定主意,無論如何也要把林月雅追到手。
“月雅,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樂!我已經訂好了酒店,可否邀請你共進晚餐呢?”
不得不說,鄧傑的表現,明面上基本上沒什麼大問題。他平日裡換女朋友如同換衣服,也不僅僅是玩玩兒就完事兒的,他在學校裡交的所有女朋友都是發自真心,所有分手也都是和平分手,分手後,那些女孩子也幾乎沒誰會說他的壞話。
總之,他雖然風評不好,但似乎人品還可以的樣子。
看看林月雅的閨蜜,雙手捧心,一副要暈過去的樣子。如果鄧傑邀請的是她,她估計直接就答應了。但很可惜,鄧傑邀請的是林月雅。在最初幾次還有耐心好好拒絕對方,卻總是被對方無視後,林月雅已經懶得搭理對方了。
無論他說什麼,還是他做什麼,她都當做是沒看到,完全把對方當成了一團空氣。
背起小包,領著閨蜜,就好像鄧傑完全不存在一樣,就要從他的身邊走過。
然而鄧傑卻突然轉身,一把抓住了林月雅的胳膊。
“月雅,我是真心的,我承認我之前很花心,但自從見到你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追求過別的女生,求你了,給我一個機會好不好?”
林月雅皺眉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