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除了移動支付意外,共享單車也應該提上日程了。
之前他收購腳踏車廠,為的就是這一天。
共享單車的理念,其實很早以前就有了,最初是國外先提起來的,而國內最早出現這東西,大概是07年到10年的這段時間,不過當時也只是有這麼個概念而已,真正發展起來,差不多已經是13年14年的時候了。
遙想2017年,那時候周方遠還沒重生呢,他記得很清楚,但是20國青年評出高鐵、掃碼支付、共享單車和網購新四大發明時,國人很高興,歪果仁也很服氣,但誰能想到不到一年時間,當時在國內可以說是該領域最強的摩拜就面臨賣身的結局,ofo度日維艱,迅速退去光環墜落凡間。
共享單車確實燒錢,但這在創業圈裡很常見,從打車到外賣都幹過,雷布斯也語重心長,“創業還是要有燒不完的錢”,只不過共享單車燒得既沒品味,也沒技術含量,最後還引火燒身,幾十億美元落得這個結局,誰都沒想到。以前摩拜和ofo相愛相殺,每到季末就拼資料,現在後來消停了,但兩家公司的日活仍有500多萬,在漫天的唾沫星子中保持著足夠的使用者觸點,為什麼就不能把優勢變為勝勢?
說到底,因為共享單車一直做的就是“非顧客”生意。
所謂非顧客是一個經濟學概念,特指那些有消費意願卻沒能成為顧客的群體,說白了就兩個原因,一是貪,非要9.9元包郵那種;二是懶,要求服務上門,在國內這種網際網路語境下,誰能用創新模式滿足這些慾望,誰就會封神。
當然傳統經濟組織做不到,因為成本結構不允許,costco實現了一部分,它的辦法是把自己變成買手,拿著使用者的120美元會員費,跑遍全世界殺價採購,靠佣金而不是商品本身賺錢;拼多多能夠破局,是因為國記憶體在的過剩產能+高庫存+網際網路低價文化這種奇妙組合,C端有人埋單,B端自然有人接盤。
共享單車要解決的是懶病。
23公里的短途出行在全球所有大城市都有需求,95年開始公共腳踏車腳踏車型出現在歐洲,後來周方遠也弄過,不過最後還是主動退出了棋局,說到底,大家都是有樁模式,看起來方便,但仍然存在一個龐大的、未被滿足的“非顧客”需求,就是希望自由取還,不受任何限制。
這就是共享單車的價值,商業原理誰都看得懂,但在國內的創業者之前,並沒有人敢去挑戰這麼重資產、高風險的玩法。
原因顯而易見,遷就“非顧客”需求這個生意根本就玩不下去,因為你方便了,別人就麻煩了,所以才有那麼多小區“共享單車禁止入內”;才有那麼多車被人藏在家裡,才有那麼多二維碼被刮掉,才有那麼多地鐵站被包圍。
滿足了人的劣根性,必然被劣根性打倒。
悟空單車在重慶投放1000多輛車,丟失率高達90%,卡拉單車在莆田投放667輛車,只剩157輛,丟失率76.5%。遷就不合理也不應該被滿足的需求是一切生意衰敗的開始。
共享單車另一個罪名是浪費,禍害了實體經濟,但這並不像看起來那麼簡單。
鼎盛時期的摩拜和ofo拿了高達40億美元的融資,足夠投放5000萬輛共享單車,如果全部報廢相當於十幾艘航母的結構鋼總量,這是媒體的演算法,很嚇人。但經濟說到底不就是這麼運轉的嗎?共享單車下了訂單,鋼鐵廠有活了,車廠復工了,工人拿了薪酬,商場有了顧客,稅收有了保證,GDP增加了,更何況共享單車燒的是投資人的錢,並不是財政撥款。問題的核心說到底還是共享單車爛尾了,“腳踏車第一鎮”王老闆拿到了1600萬輛的生意,體驗了“一夜復活,滿地是錢”的快感,摩拜和ofo給困境中的實體經濟帶去了一分希望,然後又無情的砸碎。
可能很多人好奇這是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共享單車本質上就是一個高頻率、低粘性的使用者入口,是流量而不是租金收益平臺,所有的變現方式最後都走不通,出海沒戲了,物聯網是別人的菜,剩下的只有流量和廣告,ofo用押金替使用者買理財就是這個套路。老朱當年給ofo站臺時還說呢,說一輛車200塊錢,一次5毛,每天騎10次,3個月成本就賺回來了,但幾個月之後,他就轉手阿里套現30億美元退出了。
大家都說小藍、酷騎等倒下是摩拜和ofo夾擊的原因,可結果呢?最後才發現這就是一個沒有贏家的死局。共享單車的衰落對創業圈的影響是毀滅性的,不僅終結了燒錢暴力美學,而且嘲弄了曾經有效的所有成功套路。
說到底,這東西,不是沒有前景,因為“最後一公里”真的很重要,誰能把這一塊填平,誰就能真正改變人類的出行方式,就算只是小小的改變,那也是了不起的創舉。但,前提是一定要有錢,不能只靠投資人,哈羅能活,青桔能活,那是因為阿里爸爸和企鵝爸爸有錢,真是應了小馬哥那句話——用薪製造快樂,沒錢玩NMB。
所以說,共享單車可以做,前景很好,但要有錢,遠方集團,現在就有錢,所以周方遠決定將這東西弄出來,至於說最後誰會吃虧誰會上當,那就不是他該操心的事情了,反正他手下的腳踏車廠也該努力收割一波了,這麼好的生意,不做白不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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