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兔子有一隻還沒死透,曹芳用石頭砸了兔子的頭,將兔子砸死了。
野兔子會咬人抓人,而且還養不活,圈養著寧願活活餓死也不會吃東西。
這點宋小橋也知道,對曹芳做法沒有異議。
天不亮之前,宋小橋和曹芳回家,休息了一會後,曹芳讓宋小橋在家裡補覺,她自己又去地裡挖了些野蒜苗。
也就趁著這段時間才有野蒜苗,過段時間大家把地翻完,就沒這東西了。
兔子留家一隻,剛好曹金山給的肉吃完了,宋小橋意思是燉一隻兔肉,這樣何老師也能吃點,而且等曹金山來了,也可以嚐嚐。
曹芳其實想給孃家一隻。
但,到底也沒說出口。
宋小橋和何老師借了腳踏車。
一手騎著腳踏車的她,又晃悠悠地上路了。
她沒在鎮子上停留,直接去了城裡。
依舊是在菜市場口子處將腳踏車停了下。
野蒜苗一分錢一捆,而且還都是分揀好的,所以比較容易賣。
但兩隻野兔子,大部分人都只是看看。
一聽宋小橋要一塊錢,就都走開了。
畢竟,一塊錢能買好幾斤豬肉了,吃這麼一隻野兔子,大家還真是有點捨不得。
不過,宋小橋等了一箇中午,打算要是還賣不掉就去餐館問問的時候,有人把兔子買了。
而且兩隻都被人買走了。
數了數,野蒜苗總共買了五毛八分,兔子賣了兩塊錢。
她給兩個妹妹買了個粉色的現在最流行的那種苞苞髮圈,又買了兩斤面,還給何老師買了瓜子,這才騎著腳踏車回家。
宋小橋不在的這一天,曹芳去了山上找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