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李信帶著玲兒逛了幾個時辰,採購了大批的物料,布料、首飾等一些成親用的必需品。
在採購的過程中,居然遇到一種水果,店裡叫它胡瓜,因為來自塞外,胡人的地方,當然叫它胡瓜了。這瓜李信自然認識,就是我們經常吃的哈密瓜,哈密瓜在現在一點都稀奇,但是那時候交通相當的不便,運到天和鎮當然變得很金貴了。
玲兒第一次見,當然很新奇,很想買,但是一問價格,居然達到一兩銀子一斤,這瓜一般有十斤左右,一下就要十兩銀子,她看了看瓜,再看了看李信,搖頭準備走開。
李信見玲兒的表情,當然知道玲兒想買,只是覺得太貴,捨不得花錢。李通道:“玲兒,你想要就買啊,你是未來的娘子,相公有的是錢。”
玲兒一臉驚喜,但又遲疑道:“太貴了呀!”
李信呵呵一笑。對店裡的小二道:“來一個最大的。”
這瓜絕大部分是吃不起,吃得起的又捨不得買,店裡一共就三個,賣了二個月,李信還是第一個買的人,店主人趕緊親自來招呼李信二人,取了一個最大的瓜,一稱重,十八斤三兩。
老闆抹掉零頭,只收了十八兩銀子。
玲兒一聽一個胡瓜就要了十八兩銀子,暗暗咋舌,有些心痛錢,但李信願意為她花錢,她又十分開心。
很多時候,女人喜歡男人大方,很多女人就因為這個願意,選擇跟這個男人談戀愛,但是談戀愛以後,又覺得大方成了這個男人的缺點。其實根本的原因是,女人只是喜歡男人對她大方,不喜歡對別人大方。
李信揹著大包小包的跟在玲兒後面,想到了後世的重慶風景線“棒棒大軍”,現在他就跟“棒棒”一樣,揹著東西跟在客戶後面。
“信哥,這個胡瓜,其實不是我想吃的,當然能吃也好,我主要是給娘買的。”玲兒在李信旁邊輕輕的道。
二人現在確定了關係,叫“李信”好像也好,叫“相公”呢,還沒到那一步。因此玲兒還是選擇了小時候對李信的稱呼“信哥”。
玲兒好久沒叫李信為“信哥”了,現在聽到,不由得想起了小時候的情景,那時候李信剛剛穿越過來,還在努力適應全新的生活,一天周圍經常跟著三個小屁孩,當孩子王。想想就忍俊不禁。
“娘?娘知道胡瓜?”李信有點吃驚。
“是啊,在我們兩個人的時候,娘經常給我講他跟你爹的故事,她說有一次,他們剛剛認識不久,你爹給她帶來了一個禮物,就是胡瓜。娘還是,那種瓜很貴,但是你爹為了你娘,還是忍痛買了。娘說到這裡,笑得很開心。所以,剛剛我看到這瓜的時候,我就想給娘買一個,讓她開心開心。”玲兒道。
“玲兒,你真懂事!”李信讚道。
“哼,我本來就懂事,不需要你誇,嘻嘻。”玲兒笑道。
漫步在融雪中,二人向胡記酒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