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狩獵 (第1/2頁)

因為一件狐皮襖,以往的矛盾被徹底激化,大丫爹真正冷了心,也發了狠。

他堂堂保家衛國的男子漢,手底下五百兄弟聽命,居然連一件狐皮襖都不能讓兒子穿上?

那年過年,王金柱都是泡在山裡的,家裡地窖密室裡的紫貂皮、白狐狸皮、猞猁皮就是他那段時間獵來的。

只大丫娘到底不欲與婆婆徹底撕開臉,所以這些皮子就藏了起來。

雲舒想起這事,便記在了心裡,她的弟弟什麼穿不得,不過是狐狸皮的襖子罷了。

若不是穿貂太顯眼,她就給弟弟做件貂裘,嫉妒死那群黑心爛肝的。

這會兒撿了狐狸回來,雲舒看著毫髮無傷的死狐狸,難得嘚瑟了一下。

這是她第一次狩獵狐狸,還是提高了警覺性正在逃跑的狐狸,以往好獵手為了皮子都是從眼睛處一擊斃命,而如今,雲舒攻擊的位置則更刁鑽,直接菊花殘。

這就是叢林:沒實力、腦子還不夠用的,就是別人的盤中餐。

不過這三隻狐狸的死給了雲舒兩個經驗教訓:一,光鮮亮麗死的快;二就是逃跑時不要猶豫,更不能走直線,曲線逃跑法比較實用。

把三隻死狐狸扔進空間,雲舒滅了濃煙,然後進了洞裡,把已經被煙燻暈過去的四隻燒小一些的狐狸抱出來,扔到了灌木從裡。

不得不說,父母真的挺偉大的,無論是人類、還是動物。

但生存不就是這樣嘛!

沒人會因為狐狸爹孃偉大就可憐這些狐狸崽子。

雲舒也不可憐它們,只不過是因為三隻狐狸的皮已經儘夠做一件小襖子了。

雲舒覺得,或許自己真的就適合長在這叢林,不用虛情假意,也沒有爾虞我詐,一切都應對自然、適者生存。

出了一會兒神,她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外面還有她牽掛的人呢,人啊,還是活在當下吧!

所以決定“活在當下”的雲舒把把洗乾淨、用樹枝串好的兔子駕到火堆上烤起來。

作為一個合格的吃貨,對於食物,必須保持虔誠之態;作為一個業務廚子,即使再業務,也要使食材發光發彩。

如今正是獵物肥妹的時候,這隻兔子又是雲舒特意捉的,稍小一些的都沒用。

她先用小刀在兔子身上劃了深深淺淺的花刀,在火架上不斷翻轉,油脂很快就低落到火堆中,發出“滋滋”的聲響。

等兔子半熟後,雲舒才開始用小刷子刷蜂蜜,這是商場裡的,雲舒沒捨得用建業叔帶來的野蜂蜜。

只要吃過一回這年頭的野蜂蜜,那你將對商場的“天然、無新增”的蜂蜜嗤之以鼻,兩者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正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吃過了長白山老林子裡的野蜂蜜,雲舒真的不想再吃別的蜂蜜了,由此可見,感官尤其是味覺太敏銳也不是好事。

不過升級成了“金舌頭”、“狗鼻子”也有一個好處,村裡誰家做什麼飯,對雲舒再也不是秘密,不過是走過路過聞一聞的事;若是哪家女人有什麼拿手菜,雲舒也只需要嘗一嘗,就能仿製個十之八九。

這對於吃貨來說,也算點亮技能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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