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迷霧 (第1/2頁)

……

他們在迷霧森林裡緩緩穿行,這一路上,他們倒顯得非常從容。

由於不需要趕路,他們首先要考慮的事情是怎樣避開危險的生物。

雷雲每過幾公里,就會在路上留下一個傳送點。

他突發奇想,如果自己的空間魔法得到了提高,傳送的距離說不定可以達到幾十公里。這樣一來,自己如果想回到森林圖書館,只需要再傳送一百多次,就可以隨時回來。

他眼睛一亮,這些傳送點必須儲存好。所以他決定,以後要把‘傳送點’刻在空曠的岩石上,省得被怪物破壞。

不僅如此,他還把所有傳送點的座標,記在了自己的水晶地圖上。

希爾芙一直跟在他身邊,她居然也學會了偷懶,在那本會飛的魔法書上,刻了一個風系魔法的標記。

這本書的飛翔能力,瞬間就被提高了無數倍。它直接飛了起來,整天都跟在希爾芙的後面。

大家全都驚呆了,這本書就像一隻蝴蝶,變得非常輕盈。最關鍵的是,它可以連續飛行一天一夜,完全都不會累。它的能量,好像全都來自於希爾芙的風系魔法。

剛開始的時候,雷雲擔心它會逃跑,可是看這個情況,它完全被希爾芙收服了。不僅如此,它的樣子好像還樂此不疲。就算想趕它走,它估計也不會走。

這天傍晚,他們在一個山頂紮營。華萊士抓到了一隻山鹿,他點起一堆篝火,放在火上燒烤起來。

一陣香味立刻瀰漫到四周……

在這期間,李域拿出‘流星雨’的魔法,開始研究起來。

他要驗證一下,上面的內容是不是真的。假如遇到了瓶頸,他還可以隨時向雷雲請教。

雷雲也閒得無聊,於是叫希爾芙把那本‘千雷訣’召喚回來,他也開始學習上面的雷系魔法。

柯林發現,雷雲對這些契形文非常熟悉,甚至比自己還要精通。他開始懷疑,這傢伙從一開始接近自己,也許就是為了那本空間傳送。

不過這些已經不重要了,大家合作得很愉快,可以說是各得其所。

華萊士一邊燒烤鹿肉,一邊向旁邊的漢森詢問道:“我們估計要多久才可以離開迷霧森林?”

漢森想了想道:“按現在這個速度,估計要三個月左右。”

華萊士鬱悶道:“不會吧,這也太久了吧?”

漢森無奈,只好悄悄地指了指旁邊的雷雲他們。

原來這一路上,雷雲他們完全是一種旅遊的心態,一點緊迫感都沒有。三個月能走出去就不錯了!

不僅是雷雲,李域也在學習魔法,柯林同樣在調教他那本已經簽定了契約的魔法書,希爾芙則倚在雷雲的身邊,好奇的看著周圍的一切。

這些傢伙每天只走二十多公里,速度慢得像蝸牛,實在讓他們很是無語。

華萊士嘆了一口氣,自己為了賺這幾百個金幣,又當爹又當媽,還要烤肉給他們吃,真是不容易。

旁晚的時候,雷雲首先把那本‘千雷訣’參透,他舉起手裡的魔法杖,往天空中一指。

遠處立刻出現了一個巨大的召喚陣,但是很可惜,它只是閃了兩道閃電,然後就停了下來。

大家都知道,這是因為雷雲的閃電魔法水平不夠,所以無法施展出七級的雷電術。如果他想釋放出這種魔法,就必須專門去練習雷電的能力。

他們暗暗好笑,看來這個無所不能的天才,也有不擅長的領域。

李域打趣地道:“我說小雷,你的名字裡面有一個雷字,為什麼卻對雷電術不怎麼在行啊?”

雷雲愣了一下:“你少得意,有本事你現在就把流星雨給我施展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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