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菲蘭、向斌全、劉化興三人神情有些鬱悶地走向他們的車。
劉化興道:“我把那首《都是緣分惹的禍》也錄下來了,大酒店的音響裝置很不錯,效果比我們自己弄的還好,發出去肯定好!”
楊菲蘭卻有些鬱悶,說道:“我今天是不是唱得不好,來的時間那個關總挺熱情的,為什麼走的時候連個面都不照,這算不算演砸了?”
“這怎麼算是演砸了?臺上臺下的氣氛都不錯,錢也給了,這怎麼算是演砸了?”向斌全道。
說話間三人已走到他們那輛寶馬面前。
“三位好,特別是這位美女,人好歌美,不錯!”
這人自然是黃海峰。
“你是什從人?站在我們的車面前幹什麼?”向斌全一臉戒備地看著黃海峰說道。
劉化興卻是一臉笑容,興奮地說道:“我認識你,就坐在關總旁邊,怎麼,徹底被女王的歌聲吸引,成為了她的歌?”
他伸出手,笑容滿面地說道:“恭喜你,你將會是我們女王的第一個粉絲,你將是第一個獲得女王簽名的幸運者。”
黃海峰看看劉化興伸出的手,皺著眉頭說道:“你是不是想多了,在自媒體發幾首自創的歌就成了歌星,這歌星是不是太不值錢了,還粉絲,簽名,你的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
說著,他掏出一張名片走到楊菲蘭面前,說道:“楊菲蘭小姐,我不是你的歌迷,但我等在這裡的的確確是因為你,我是一名律師,姓黃名海峰?”
“你對我的同伴很不禮貌,我沒有認識你的興趣,”楊菲蘭冷冷地瞅瞅黃海峰,又道:“律師又叫訟棍,在我眼裡並不是好職業,更何況你雖然穿得西裝筆挺,長相卻很一般,所以我對你的名片也不感興趣。”
說話間,她已從黃海峰身邊饒了過去。
“我長相不行,我上學時可一直是校草級,律師在古代的確又叫訟棍,但你不也想當歌星嗎?古代唱歌的不都是在青樓裡嗎?”
憤怒來得出乎意料而異常猛烈,黃海峰口不容情。
“我喜歡唱歌跳舞,只要有人喜吹看,對場地我根本不在乎,你憑什麼在乎我的職業?”
楊菲蘭將手上的東西放進車裡,扭頭一笑,居然又說道:“知道你當年是學裡的雜草,不是常常被跟你同齡的小的拔來拔去,那叫啥?女人眼裡一朵花,男人堆中豆腐渣麼指的就是你,在姐面前得瑟什麼?”
“你比我小兩歲,你不是我姐,”黃海峰有些氣極敗壞,幾乎是用咆哮的口氣說道。
“切,還是這種語氣,姐不吃你這一套。”
楊菲蘭指揮著向斌全和劉化興坐到後排,自己坐到副駕座上,朝黃海峰招招手,說道:“論法律,姐也學了六七年,《憲法》、《刑法》、《民法》等等我都瞭解,可能熟悉程度不比你低,但我不會開車,這點你算是強過我,來吧,給姐開車,姐回去做飯請你吃!”
“你認出我了?”黃海峰有些沮喪。
“在學校,高年級的男生和女生我都不熟悉,但你這隻最出名的弱雞我卻記得很清楚,上車吧!”楊菲蘭大咧咧地說道。
“我不是來與你述舊的,我是來警告你的!”
黃海峰聲音雖然跟大,卻顯得底氣不足。
“切,你的警告在姐眼裡算得了什麼?知道你在大酒店已經酒飽飯足,但請你吃飯也不是真心,只想使喚你一回,怎麼,當上律師長本事了?當年你可是很聽姐的話的。”
楊菲蘭道。
“我比你大兩歲,你不是我姐!”
黃海峰狠狠地跺了一下腳,卻鬼使神差地上了車,“啪”地關上了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