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明面上能戰勝她的人,屈指可數!
美貌……更是魔道第一美人!
甚至有見過她的文人騷客說過,她的美,並不真實!
因為太美了,美到了極致,所以看了一眼,總覺得沒看清,還想看第二眼,第三眼!
每看一眼,總覺得少了一些自己沒看到的東西!
所以,她的美猶如鏡中花,水中月,天上仙!
一舉手,一投足,一顰一笑都彷彿帶著無上的魅力。
而李夢陽,正是在十三歲那年,看了畫本上一副司幼微的並不清晰的畫像,從此就變成了她的終極舔狗的!
作者,你在這說聊齋呢?
咱們這是玄幻修仙小說,不是荒誕志怪小說!
哎!
李夢陽是個合理怪,每每遇到不合理的地方總是想罵街!
以前看小說時候,經常因為太過認真而被作者粉絲親切的問候家人!
並且讓他麻溜的混蛋!
愛看不看,不看滾蛋!
有一次,他又一次吐槽某個作者不合理。
人家作者親自下場操刀!
筆給你,你寫!
李夢陽立馬不服!
就你寫的這狗比玩意,老子不願意寫而已!
跟人家作者剛上了,李夢陽回覆人家說,自己非寫一部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作!
讓人家睜大狗眼等著!
一怒之下,寫了幾萬字,上傳某文旗下小說網站。
結果,拒籤!
拒籤!
拒籤!
再換網站,拒籤!
拒籤!
痛定思痛的李夢陽,點了一根菸,泡了一壺茶,讓自己冷靜下來,好好的想了一個理由,把責任推給別人……
都怪這些網站編輯有眼不識金鑲玉!
於是乎,他立馬重新註冊了一個賬號,更換馬甲,繼續看書吐槽去了!
至於那個馬甲,不要了唄!
管人家怎麼嘲諷,只要我不看,就影響不到我!
……
扯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