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楊煒。”
“年齡?”
“十九歲。”
“性別?”
“你不是看得出來嗎?”
“楊煒,你給我放老實點!”警察氣得猛拍桌子,大聲說。
“……”唐徨。
“說說吧,把你那天在南塘濱湖大酒店的經歷從頭到尾講訴一遍。注意,包括當中所有的細節,一件都不能遺漏!”警察說。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應該知道的。”旁邊的警察補充。
唐徨只好又講了一次。
七八天裡,他已經記不清自己講過多少次了。
反正也不多這一次。
他忽然有點慶幸,幸好自己的手機已經被兇手用匕首毀去。
不然的話,要是警方發現自己明明是楊煒的身份,卻用著唐徨的手機,那就很難解釋了。
最起碼也會給自己多加一條盜竊手機的罪名。
…………
今天的這一次審問,警方的態度明顯已經溫和了許多。
畢竟唐徨本來就是無辜的。
當時雖然被兇手反咬一口,但事實就是事實,又怎麼可能矇蔽得了正義的化身?
只要等事情查清,收集齊相關證據,警方自然就會將自己無罪釋放。
說不定還會贈送一面“見義勇為”的錦旗!
所以唐徨並不擔心,只是覺得日子實在有點難熬。
蹲監獄裡的滋味並不好受。
不知不覺,兩個小時已經過去,這次的審問也終於結束。
“你說的情況我們已經大致清楚了。不出意外的話,趙某才是本案的殺人兇手。”警察做最後的總結。
“趙某”當然就是那個“口罩男”,也是這次電梯殺人事件的真正凶手。唐徨也是事後才知道兇手姓“趙”,而且他原來的老家不也正是叫“趙家巷”嗎?
“所以已經可以給趙某定罪了?”唐徨忍不住詢問。
“急什麼?坐實他罪名的證據目前還不夠。我們的原則是決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出去?”
“急什麼?證明你清白的證據目前還不夠。我們的原則是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唐徨。
“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你說的情況我們已經大致清楚了。要是你真沒犯罪,警方遲早會放你出去的。”旁邊的警察補充,又說:
“以你現在的身份,已經不再適合刑事拘留了。從今天晚上開始,你就暫時改成行政拘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