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警察局這麼容易進出了?
其實丁凡躲著的不是警局裡面的這些警員,從他走進辦公樓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明白了,整個警局裡面,他想去什麼地方,都不會有人阻攔他,甚至所有人就算是看到他了,都會裝作沒有看到。
丁凡真正需要避諱一點的人,其實根本就不在警局裡面,而是在警局外面才對。
大門口的那個小賣部,丁凡早就知道他是什麼人佈置在外面的眼線了,只是他一直都沒有動這些人。
反正就算是丁凡將這個點拔掉了,喬老四也會將別的眼線放在別的位置,與其在找下一個點,然後將人在抓起來,沒幾天的時間還要放人,到是不如就放任他在外面的好。
有必要的時候,防著一點就是了,因此這一次丁凡進來的時候,連大門都沒有走,而是從外面的牆上跳進來的,根本就沒有叫外面的那個人看到。
現在看來少不了要在跳一次了,可惜的是這一段時間,丁凡的車子算是不能在開了,到什麼地方都只能走著去了。
畢竟他的車子在外面都快成明燈了,走到什麼地方都叫人想起來他的大名,尤其是現在跟喬老四鬧的這麼緊張,難保他不要會叫人注意自己,實在有點顯眼。
所以這一次丁凡感到現場的時間稍微有點長,但好在是沒有人注意到他的行蹤,這倒也算是一件好事。
等到丁凡趕到現場時,周圍已經沒有人了,就連看守現場的警察都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要不是以為裡面有警戒線拉起來,他都不一定能找到地方。
但是這些人不在了,多少也算是一件好事,畢竟案發現場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靠近的,現在丁凡手上連證件都沒有,想要靠近都十分困難。
現在這樣,正好沒有人,自己想要走進去檢查一下,到是方便了很多。
既然沒有人在這裡看著,丁凡也不用客氣了,直接就走進了案發現場的位置,小心的在周圍檢查了起來。
根據地面的血跡判斷,死者應該是死在了路中間的位置,死前是面部朝下趴在地上的,這一點從地上畫出來的線條也能判斷一點。
死者當時應該是面朝巷子裡面的方向,兇手從背後偷襲打在了他的後腦上面,導致了死者倒在地上,接著兇手連續的擊打死者後腦,最後才導致了死者頭部破裂死亡。
在案發當時,死者應該是要往裡面走的,或許死者的家就住在裡面的方向,跟往常一樣,在外面忙完之後打算回家的時候,被人從背後偷襲致死。
從案子的表面來看,這個兇手應該是早有策劃的,從一開始就在這個地方等著了,看到了死者從這裡路過,突然從後面出現,用手上早就準備好的兇器,狠狠的打在了死者的後腦上面,被害人在第一下之後,應該是沒有被打死的,甚至都沒有被打昏,倒下之後,還在費力的往前爬了一段距離,地上的一段拖拽痕跡十分明顯,應該就是他往前爬動時候留下來的。
如果死者身上的東西沒有什麼丟失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很有可能就是一企仇殺案,死者以前或許得罪過什麼人,人家來尋仇了。
只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那?
連腦袋都被打的粉碎了,雖然丁凡沒有看到現場的慘狀,但是根據秦璐的敘述,多少也能猜到一點。
現在來看,這個名叫陶志鵬的人,身份資訊有的查了。
或許只要將他的身份資訊都查出來,嫌疑人的身份也會出現一點光亮了。
想到這裡,丁凡第一時間就給秦璐打了電話,叫她想辦法,儘量混到刑警隊那邊去,打聽一下這個死者的身份資訊,還有以前這個人在外面有沒有的罪過什麼仇家,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點。
就在丁凡打電話的時候,無意間在地上發現了一個玻璃球。
原本丁凡還沒有很在意這東西,只當時誰家小孩子丟在這裡的,因此也沒有在意,可就在他轉身的一瞬間,竟然發現上面好像有點紅色的血絲。
就是上面的一點血絲,瞬間吸引了丁凡的注意力。
這顆不起眼的玻璃球,看起來距離屍體的位置,應該有將近五米左右,這個位置,按說是不會沾到血的,除非是在最後兇手殺人之後,從這裡離開,手上的鮮血滴在了這裡,這才流下了一點血跡在這裡。
可是等到丁凡伸手將這顆小玻璃球從地上扣起來之後,卻覺得這東西上面有點滑滑的感覺,並不像是那些小孩子玩的東西,更加像是有什麼專門的用途。
說實在的,玻璃球這東西,本是十分常見的,只是這種顏色的,看起來就有點不常見了,但是你要叫丁凡形容一下有什麼特別的,一時間還真的有點吃力。
怎麼說那?
或許這東西要形容的話,應該說他跟人的眼睛有點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