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在二月,春暖花開,萬物復甦。
可對他而言,二月是一個災難。他是早產兒,母親在懷他時情緒太過激動,他先天不足,生下來就格外孱弱。再加上母親難產,好不容易才母子兩人從鬼門關回來。他度過了這一劫,卻生得比旁人孱弱,一到了二月,聞著花香,他就渾身難受,輕了,也不過是渾身長點點,重了,便是呼吸困難。
柳家人人都以為他養不大,唯有父母始終不肯放棄,細心呵護他,直到他長到了五歲,終於擺脫了整日的溫床,可以出屋活動。
小時候,他最羨慕的不是旁人的錦衣玉食,而是窗戶外那些孩子們的笑聲……為了能常常聽見,五歲後,他身子稍稍強壯了些,他便跟父母祈求,說想去外面走走。
母親忍著眼淚,千叮呤萬囑咐,將他裹得厚厚的,才由父親牽著出去。
這些年,他是在藥罐子裡泡大的,一走到醫館門口,聞著藥香,便由衷感到恐懼。他緊緊握著父親的手,小聲說:“爹,我是不是要吃一輩子藥?”
“我兒不會的。”父親微笑著撫摸他的腦袋:“我兒是最堅強的孩子,那些難吃的藥打不倒我兒,是不是?”
他蔫蔫的:“可是娘說,我要是不乖乖吃藥,就會……死。死,就像是爺爺那樣,躺在棺材裡,再也看不到爹和娘了。”
“你知道就好。”父親嘆了口氣:“可是孩子,咱們終究不能活在恐懼中,要學著去克服自己的恐懼。你怕吃藥,可若有一天,你總是與藥為伍,還會害怕它們嗎?”
父親並非說說玩,這一次上街,父親便拉著自己走遍了大街小巷,終於尋到了一家醫館。掌櫃的認得父親,他也認得這個和藹的小老頭,從小,他吃的藥都是掌櫃的開的,並不陌生。父親說,從今以後,他便在這家醫館裡做學徒。
他怕藥,可是喜歡出門,兩相取捨,還是來了醫館。
掌櫃的將他安排在前臺,跟著夥計從抓藥開始學起。每一種藥,都有一種名字,一種屬性,跟別的藥全然不同。漸漸的,他就有些入迷了,喜歡上了在醫館裡待著的感覺。
後來,掌櫃的想讓他學醫,他卻只對藥感興趣了。
他在醫館的抓藥鋪子裡呆了十五年,每一天,都很專心的看著藥方,研藥、抓藥、包藥、送藥,風雨無阻,誰也擾亂不了。
直到這一天。
“小哥,勞煩你幫我照這個方子抓三副藥。”他正忙碌著,耳邊忽然傳來一聲溫言軟語。
這嗓音並不嬌柔,但格外清脆,一聽就知道是大家閨秀,卻少了些京中千金小姐們的蠻橫無力,聽在耳朵裡只覺得渾身舒坦。
他不禁抬頭,掃了一眼櫃檯前的人。
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年輕姑娘,裹了一身厚厚的裘袍,露出尖尖的下巴,鼻子凍得有些發紅,眼睛卻很亮、很乾淨。
他接過姑娘遞過來的藥方,只看了一眼,便照方抓藥。以往他抓藥總是格外利索,今日卻不知怎的,一點也不想快,慢悠悠的捏了稱頭,將藥包好,遞給了她時,聽見她軟軟的道謝,才明白自己竟莫名其妙的對人家姑娘有了好感。
父親教過他如何對抗病魔,卻沒教過他,如果喜歡一個姑娘,該怎麼去搭話。
他看著那娉婷嫋娜遠去的背影,一時間便覺得整個世界都被她點亮了。
他從不走神,但今日,自打見過了那人,便怎麼也無法集中注意力。下一個來抓藥的是一對年輕夫妻,女人有了身孕,纏著男人嬌柔的撒嬌,男人怕她累著,一個勁的催促他快些。
人生如戲,就在他正暗暗後悔沒找人打聽個姓名時,那姑娘又去而復返了。
見著她,他本能的一喜,看著她被人欺負,更是同仇敵愾的怒了!
原來,那來抓藥的男女並非夫妻,他心儀的姑娘,才是那個男人正牌的妻子——未婚,聽到未婚兩個字,他心頭暗喜了一下。但一想到她柔善被人欺負到如此境地,又覺得格外不忍,在心底將那個素不相識的男人痛罵了一遍。
她強裝著不傷心,可卻在那一對男女離開後忍不住崩潰。
他瞧著那張蒼白的小臉,沒來由得,也覺得自己不舒服。遞藥給她時,他輕輕拍了拍她的手背,這是他謹守禮儀唯一能做的。
他看見她愣了一下,然後快速的低下了頭去,剎那間的嬌羞直叫他著迷。
他終於知道了她是誰,原來,她是安伯侯府的大小姐,閨名書晗二字。
書晗……這兩個字光是在唇齒間流動,都彷彿帶著甜蜜。這一夜,他輾轉難眠,腦中不斷迴響她的樣子,她的聲音,瘋了一樣,根本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