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有什麼問題?就只是這一件事情嗎?”社長拿起了桌子上的照片看了看,然後向我問道。
“還有一件事情,這次的案件是一個同性戀的殺人案,我想你幫我在報紙上刊登一下。”我對社長說道。
“那案件的詳細結果呢?”
“暫且先登這麼多,但案件全部統計出來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公佈權利全權交給你們的報社的。”我對社長說到。
“可是……可是……”社長很糾結的樣子,“你這隻有一句話,什麼都不說,就刊登出去,老百姓懷疑我們報社的真實性和可行度,你能再多說一點兒嗎?不然這實在是不行吶。”
“這個你不用擔心,我來說你來寫就是了。”我對社長說道。
社長很糾結,抓了抓他的腦袋,思考了一會,估計也想著案件最後的公佈權,才答應了,“那好吧,那可說定呢,這次案件的公佈權力只能指定我們報社。”
“這個沒問題。”我對社長說到,“你給我拿一張紙和一支筆,我給你寫刊登的內容。”
社長讓秘書拿來了一張紙和一支筆,關於這次案件的,我是這樣寫的:
現案件已升級,已經確定案件的性質為同性戀連環殺人案,現已發現了其中的一個兇手,名叫張新志,是焦溪鎮的人,年齡在四五十歲左右,中等身材,身高一米七二左右,平頭,常常穿著一件黑色的工作服,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警惕,珍愛生命,在外注意安全!也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此人,舉報重重有賞,賞金兩百元;如發現此人的同夥,舉報賞金翻倍。
舉報電話:2584665
(信陽縣高星鎮公安局)
我寫完了之後,將我寫的那張紙,遞給了社長,社長拿過去了之後,瀏覽了一遍內容,有點兒不相信的問道,“就這樣寫?沒有其他內容呢?”
“就這樣寫,不是我不告訴你不知道案子的詳細過程,是現在說的太早的話,兇手會有所防備,希望你能理解。”我對社長說道。
“好吧,雖然你的這個文章沒有什麼信服力,也不知道公佈了出來有沒有用,而且你這個賞金吧,看著有一點兒不可思議,這可是普通人家半年的生活費了,我就那時候我們報社的名聲,給你發出去了,你也別辜負我的期望呀。”社長答應了,我看出來這件事情是有點難辦,不過他能答應,我就相信一定會反將兇手們一軍的。
“你就放心吧!之後少不了你們的。”我把筆也遞給了社長,“你也應該知道,這次的案件,在社會上的影響是多麼的大,如果之後是你們報社爆出來的,那你們的報社今後的發展前途也是可想而知道。”
社長聽到了我的話之後也是連連的點頭。
“那你們明天就刊登出來吧。我和老張有事,就先走一步了。”我和老張站起身來,跟社長打著招呼。
“兩位警察同志請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