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然接收改變,但是不要摒棄你的理念。
——印度斯坦族諺語
大明初期對北方地區的居民進行了歷時14年的大屠殺。無論是朱元璋本人還是燕王朱棣都堅持大規模的殺韃子政策。
首先,殘暴統治和壓迫漢人的蒙古人必殺無疑。
其次,黃淮流域蒙古人相對集中地區的所有人都殺。因為蒙古人對漢人搞了一個長達80年的初夜權,漢人新娘的第一夜必須和蒙古官員睡覺,迫使一些漢人狠心地摔死了頭胎孩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保留了下來。為了確保漢人血統的純潔,不得不把疑似的蒙古人也殺光。當時的晉南、魯中、魯北、冀南幾乎成了無人區。
再次,塞北地區的軍民不由分說全部殺死。像集寧的10萬人殺得一個不留,其中真正的蒙古人大約只有一半。
包括回回人在內的色目人一夜之間從大元王朝的統治階級變成了十惡不赦的罪人,屬於前朝遺棄在全國各地的殘餘勢力,成為了蒙古人顧不上而漢人不待見的帝國遺民。
一天,一位大臣向朱元璋稟報說道:“回回人從前是韃子的走狗,現在是大明的遺患。他們居住在我國,卻不遵從我們的風俗習慣,而是死守著自己的風俗習慣,不融入主流社會。他們之間即便是沒有親戚關係卻也非常親密,勝過我們漢人的親戚感情。即便是相互不認識的陌生人,只要見面說個色蘭就會親密無間,勝似故人。他們這樣獨立一派,對國家的治理有百害而無一利啊。”
朱元璋本來就對過去享有特權的色目人深惡痛絕,只是開國初期需要他們衝鋒陷陣才沒有動手。如今國家的局勢已定,確實需要一種大一統的思想來武裝民眾的頭腦,否則國家將會是一盤散沙。
於是,朱元璋頒佈一些與大元相反的政令,目的就是要加快民族同化的速度。例如《大明律》中規定: 蒙古人、色目人只能與漢人通婚,不允許本族內部互相結婚,不然罰杖八十,然後發配到官家做奴隸。
朱元璋還下詔命令,擔任公職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必須改成漢姓漢名,子孫相傳,使他們忘記自己的本源,歸化漢人。
緊接著,朝廷又規定全國所有的居民穿衣戴帽一律遵照唐裝樣式,禁止穿胡人的服裝、說胡人的語言、使用胡人的姓名。同時,朝廷還規定色目回回人必須穿豬皮做的鞋子,不許騎馬出行,只能在道路的兩邊走路。如果誰膽敢在大街的中間走路,老百姓可以就地打死。打死人的漢人不算犯罪,也不予立案。
散居各地的絕大多數蒙古人和色目回回人被迫改換了姓名,穿上了漢裝,在公開場合使用漢語。如果僅從姓名來看,已經很難分辨出他們到底是漢人還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了。
只有在地處窮山僻壤、漢人稀少的地方,色目回回人依然使用著自己部落的語言和姓名,穿著自己民族的服裝。
河州城的東部有一大片中間高、四周低的黃土高原。高原上溝壑縱深,崎嶇不平,交通十分閉塞。那裡山高地少,資源貧乏,土地貧瘠,氣候又反覆無常,時而乾旱無雨,時而暴雨磅礴,生存的環境十分惡劣。
山溝裡躲藏著許多來自花剌子模人的後裔——撒爾塔人。撒爾塔人除了趕集的日子走出深山來到河州城以外,其餘的時間就居住在高原的半山坡上,在山溝裡巴掌大的土地上辛勤耕耘,看著老天爺的臉色吃飯。由於地域的偏僻和封閉,這裡的撒爾塔人保持了本族的特點,依舊說著夾雜著蒙古語的撒爾塔語,穿戴著長長的外衣袷袢和白色的纏頭及五沿的號帽。
哈西姆一家人居住在河州城的東關。
他們在大明軍隊到來之前沒有機會逃跑,只好隱藏了真實的身份,拿出一部分珍藏的金銀,在河州城裡做起了生意,很快成為了一個大戶的商人。
朝廷禁止色目回回人胡姓的命令下來以後,哈西姆召集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選個什麼樣的漢人姓氏比較好。
長子朵思說道:“我看漢人人都是取父親名字的第一個字為姓。我們乾脆就跟著阿達姓哈吧?”
二兒子納讓說道:“咱們的祖宗在大都的牛街住過。我們路過隴西的時候看到那裡姓牛的漢人很多,而且我們平常又食用牛羊肉。為了讓子孫後代記住這些歷史,我覺得還是姓牛比較好。”
哈西姆覺得納讓說的有道理,於是說道:“我看就姓牛吧。我叫牛西姆。朵思叫牛朵思。納讓就叫牛納讓。如果以後名字也要改成漢名,那麼孩子出生以後就請教士選個聖人的名字給安上。這個名字可以在自己家裡和親戚中間使用。對外就使用漢人的姓名,免得生出許多麻煩來。”
三兒子多羅說道:“阿達,我們撒爾塔人說漢語、姓漢姓、穿漢服,這樣會不會導致我們忘本?以後會不會就自動滅亡了?”
哈西姆說道:“衣服、語言和名字都是外在的東西,自古以來就是變化多端的,不存在亙古不變。關鍵是我們要保持家族的堅強和血性,永遠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
生活在拉脊山下、河湟谷底的撒魯爾人也迎來了一次重大的轉折。1370年,積石州的撒魯爾頭人尕勒莽的後裔神寶,面對大明王朝摧枯拉朽之勢,如同他的祖先在蒙古大軍西征尕勒莽王國的時候識時務地歸附大蒙古國一樣,啟用了遺傳在大腦裡靈活變通的細胞,毅然宣佈脫離從前的宗主大元王朝,全族自願歸附大明王朝,又一次避免了民族滅絕的災禍,保全了數萬名撒魯爾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