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要去追求。
憑什麼要在意別的眼光。
憑什麼要考慮什麼男尊女卑。
沒錯。
我喜歡他。
那個如同冰山般冷淡,卻又心細如針的男人,像是罌粟般,在我的心裡一點點地生根發芽。
他如冰,我似火。
看似相斥,卻又相吸。
朝中局勢漸亂。
景王下令,要我帶著雲冽的項上人頭回去覆命。
我怎麼可能殺他。
我又如何捨得殺他。
那日,我在眾目睽睽之下吻了他。
他很緊張,但是沒有回頭。
我知道,我們終究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就像水與火,一旦相觸,必會兩敗俱傷。
任務失敗。
我很清楚,景王必會派人殺我。
本來我想,這條命反正也是撿的,丟了也罷。就當還給他好了。
可我突然不想死了。
因為如果我就這麼死掉,這輩子就再無法見到他。
我還想,再跟他一起把酒言歡。
我還想,再為他跳支最愛的霓裳舞。
為了活命,我連夜逃出京城。
可我沒有武功,沒有體力,也不知道去哪。
我在城郊破舊的寺廟裡躲了三天。
最後還是被找到了。
不過慶幸的是。
找到我的人,不是景王,而是雲冽。
我餓得渾身沒有力氣,頭昏昏沉沉,在看到那抹雪色衣角的時候,內心突然湧入一股安定的力量,像是一葉扁舟終於找到了港灣,隨即暈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