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雲南,是和人販子打過交道的,也深入瞭解過這些組織,他們絕對是為了錢,什麼都做的出來的。器官買賣,算是不那麼殘忍的,因為人是在打麻藥的情況下被取器官的,取完也就死了,全程無痛苦。很多被人販子賣到國外,賣給一些變態組織,當鴨、當雞是輕的,把你改造成各種奇形怪狀的模樣,供人取樂才是最痛苦的。
宋僑明跟我講那些人販子的時候,就跟我講過葫娃的事兒。就是把買來的小孩兒塞到一個葫裡,只留下頭,瓶底留孔插管排洩,小孩兒生活在壺裡,變成一個不倒翁,訓練他們唱歌,愉悅一些有特殊需求的變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剛才那個流浪漢,被賣到國外幹這些事的機率不大,人外國的變態又不是不看臉,但有九成的機率,是被拿去挖器官。
我想到此處,就要追上去,卻被唐琳琳一把拉住:“你傻呀!咱們才幾個人啊,你要去跟那些人販子對著幹?你以為那些是普通的人販子啊?人販子也是分等級的好不好!那一看就是高階人販子,沒準兒還有槍,咱們搞不定的!”
我道:“那怎麼辦!”
唐琳琳道:“裝作沒看到!”
話音剛落,醉醺醺的孫邈突然平地一聲吼,指著唐琳琳道:“放屁!你這個膽小怕事的女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我輩當仁不讓,呀呀呀呀,看小爺我替天行道。”說完,就朝著黑暗的轉角處大喊一聲站住,整個人衝了出去。別看他喝醉了,那速度卻是不慢,快的跟兔子似的。
唐琳琳氣的跳腳,罵道:“天天,我以為我這輩子遇到的最蠢的男人是你,我錯了,原來還有比你更蠢的!這小子壓根兒沒長腦子吧!”
我道:“他不是沒長腦子,他比我們勇敢。”
唐琳琳氣急敗壞道:“他不是勇敢,這就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大少爺,我看他根本不知道怕字怎麼寫!”
事實上,我覺得唐琳琳說對了,姓孫的小子,給我的感覺就是出身不簡單,後臺硬,所以無所顧忌慣了,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害怕。
但現在說這個還有什麼用,人都已經衝出去了。
唐琳琳雖然氣急敗壞的在罵,但我倆還是立刻跟了上去。
剛一過去,就看到黑漆漆的路口處,停著一輛車,而且還是一輛‘別摸我’,車窗是不透視的那種,所以我們根本看不清裡面的狀況,但周圍唯一的車只有這一輛,而且它正打算離開。
孫邈跑的快,顯然看到的比我們多,他一下子扒拉住車的後視鏡,踢打著車門,吼道:“給我把人放下,信不信小爺我打一個電話,把你們通通都滅了。”
我心說都這時候了,你他媽的還吹什麼牛啊,就算你真有後臺,現在是在深圳,又不是在天津,你打一個電話,人家就是立刻坐飛機趕過來,也得四五個小時啊。
那車裡的人販子顯然沒料到半路上殺出個程咬金,他們也夠狠的,見此根本不停車,油門一踩,竟然直接就要開走。
姓孫的喝的有些高,又天不怕地不怕的一腔熱血,明明車子都轟隆隆響了,他也不撒手,再這麼下去,下一刻沒準兒就被絞到車輪底下了。
我大驚,立刻撲了過去,一下子將孫邈給撞開了。
幾乎就在我撞開他的同一瞬間,那車子便急速的行駛出去,過快的速度,使得原本聲音很低的車,在黑暗中,發出了一陣清晰的嗡鳴聲。
我和孫邈在地上打了個滾兒,險險的避開了被車扎死的命運。孫邈這麼一摔,也清醒了一下,躺在馬路上大口大口的喘著氣兒。唐琳琳氣的抬起穿高跟鞋的腳,打算往他肚子上來一腳,被我給阻止了:“回去之後換平底鞋踢,高跟鞋要人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