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水江給劉三石安排了兩個人,一個叫王俊傑,三十多歲,現在是鴻暢鎮財政所的工作人員,對曹水江絕對忠誠,曹水江準備讓他來負責夏州市駐省城辦事處財務那一攤。
有王俊傑來輔佐劉三石,以後在財務上這一塊,他就會輕省很多。
另外一個叫魏鐵梁,二十六七歲,軍轉幹被分配到了鴻暢鎮,在鴻暢鎮武裝部工作。
去年年初,李付安調入鴻暢鎮政府擔任副鎮長,按工作分工,他主管人武部這一塊,算是魏鐵梁的垂直領導。平時,魏鐵梁對李付安也挺尊重的,李付安叫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
李付安就是利用了魏鐵梁聽話這一點,幹了一件不是人乾的事,把魏鐵梁給惹毛了。
有一次,李付安拿著一份材料,說是往市裡報的工作總結,翻到最後只有年月日的那一頁,讓魏鐵梁簽字。
魏鐵梁也沒看上面究竟是什麼內容,提起筆就在尾頁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後來市紀委的人來鴻暢鎮調查鎮長時紅軍的問題,把魏鐵梁叫到了會議室。
市紀委的領導拿出一份揭發時紅軍貪汙受賄欺男霸女草菅人命橫行霸道的檢舉材料,問魏鐵梁這份材料是不是他寫的。
魏鐵梁拿起材料看了看,上面把時紅軍說的狗球不是玩意,魏鐵梁搖頭否認說材料不是他寫的,市紀委的領導提醒他,材料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讓他再好好想想。
魏鐵梁看了上面的日期,終於回憶了起來,就是在那一天,李付安讓他在一份材料上籤了名,看到這份材料,魏鐵梁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這一下可把魏鐵梁給氣壞了,時紅軍待他不薄,李付安這樣做,豈不是陷他於不仁不義嗎?
魏鐵梁也是血氣方剛,逮著李付安就臭揍了一頓,差一點把李付安打出屎來。
為這事,魏鐵梁還背了個紀律處分,再見到李付安時,更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李付安最後離開鴻暢鎮,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躲避魏鐵梁,他怕魏鐵梁廢了他。
曹水江這樣安排,等於是把這一對冤家放在一起工作,劉三石不用想就知道,從此以後這兩個人之間應該有很大的樂子。
安排好這件事,曹水江又問起了夏州市市委市政府駐省城辦事處的財務狀況。
據劉三石說,從他到辦事處工作到現在,辦事處下屬的公司,一共為辦事處創造了四千多萬的利潤。除了工作上的開銷之外,目前還有三千二百多萬的盈餘。
聽了這些,曹水江對劉三石說:“在此之前,辦事處在財務方面基本上算是你一個人獨出獨入,雖然你也聘請了會計事務所,做了明細的賬目,可畢竟還是你一個人說了算。財務部門建立起來之後,就等於是另打鼓另開張了,以上的盈餘部分,你準備怎麼處理?”
劉三石一頭黑線:“這筆錢本來就是辦事處的,王俊傑來了之後,直接入賬不就行了嗎?這裡面還有什麼說道嗎?”
曹水江搖搖頭一臉苦笑:“三石兄弟,你以為這筆錢充了公,就能證明你自己有多麼清正廉潔嗎?就不會有人對你說三道四嗎?你錯了,大錯特錯,你真要這樣做了,那才是天大的麻煩那!”
劉三石不解的看著曹水江,不知道他這番話裡到底有幾個意思。
曹水江又說道:“三石兄弟,你記住一句話,只要有人想攪和你的事,你不管怎麼做都是錯。你把這三千多萬入了公,他們會說你這是做給別人看,你只是把其中的一小部分拿了出來,還有更多的錢被你給密了。到時候,你恐怕渾身是嘴都掰持不清楚。”
劉三石問:“曹書記,換成是你,你會怎麼辦?”
曹水江說:“你先別問我怎麼辦,我先問你一句,開公司的錢,是夏州市財政上出的,還是你自己籌措的?”
劉三石說:“夏州市財政上從來沒有給我拿過一分錢,所有的資金,都是我自己想辦法搞的。”
曹水江說:“既然是這樣,那盈餘的這三千多萬,你就應該揣進自己的腰包,而且還揣的理直氣壯,揣的一點都不虧心。公司是你自己開的,資金是你自己墊的,利潤部分,你為辦公事花了一千多萬,這已經夠意思了。”
劉三石迷瞪了一會,說:“曹書記,這恐怕不行吧?開公司的錢雖然是我自己拿的,但這幾個公司,名義上卻是辦事處的下屬單位,如果我自己把錢揣起來,別人該說我損公肥私了。”
曹水江又苦笑了一下,反問道:“你就是把錢全部歸了公,就不會有人說你損公肥私嗎?我還是那句話,只要有人想做你的活,就一定會找茬來詆譭你。在這方面,你千萬不要太天真了,你給組織上貢獻的越多,別人對你的懷疑反倒會越大。”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你投了資,就應該有收益,把錢放在銀行裡還得給一點利息呢,你憑什麼只能付出不能得回報?”
劉三石心裡清楚,曹水江這樣說,完全是為了自己好。就拿現在的狀況來說,他盡心盡力為夏州市駐省城辦事處工作,姜易民買他的好了嗎?從來沒有。
不但沒有,姜易民還事事處處找他的茬,即便是他一身清正,兩袖清風,姜易民照樣詆譭他,把他說的狗球不是玩意。
最關鍵的是,現在的人對正能量的東西,大都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而對那些陰暗的東西,卻深信不疑。
如果他說自己從來沒有沾辦事處一毛錢便宜,大部分人都不會相信,而且還有人會撇嘴。相反,姜易民要說他從辦事處撈取了不少利益,十有八*九都會相信。
想到這兒,劉三石說道:“曹書記,跟你說句實話,這筆錢,我也想揣進自己的腰包,不為別的,就為姜易民對我的態度,不拿這些錢我覺得自己虧的慌。”
“我顧慮的是,上面有明文規定,行政人員是不允許開公司做生意的,我要是拿了這筆錢,算不算違犯組織原則啊!”
曹水江說:“如果是你自己的名義拿的,當然是違犯了組織原則了,可你如果變換一下投資人和受益人,就名正言順了。”
見劉三石一臉迷糊的看著自己,曹水江進一步解釋道:“你開的這些公司,需要的投資肯定不會少,憑你一個人的財力,肯定是拿不出來這麼多錢的。”
“這裡面的投資,可以有趙萌的,可以有馬記周的,可以有李天明的,人家投資人家收益,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