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了,法律上還有一條自衛殺人無罪的規定呢。
很快,棒子國的警方就把王大力帶回去審問了。
這還得了,剛談好的合作,這特麼每年可是幾億甚至幾十億的生意,你給我抓走了還得了?
於是李勇俊立刻疏通關係,要求警方務必保證王大力的安全。
不準有任何嚴刑逼供的情況出現,否則他一定會告到總統那裡。
李家輝那邊也給棒子國警方施壓,叫他們要文明執法。
有證據,可以按照他們的法律來處理。
沒證據,不準誣陷或者屈打成招。
在這些壓力之下,棒子國警方自然回小心辦案,一個不小心,他們可就得丟飯碗。
王大力這邊猜到了李勇俊和李家輝都會給警方施壓。
他也確定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否認自己殺了那是個人即可。
棒子國警方也沒辦法,只能去查訊息來源。
這一查,很快就查到了李恩佑頭上。
這下可把李勇俊給氣壞了,處於憤怒頭上的他,當著全家人的面宣佈以後沒有李恩佑這個兒子。
既然是李恩佑散步出來的訊息,那就得拿出證據,否則可就得承擔法律責任。
連警方都查不出來任何線索,憑他怎麼可能有證據。
不過他也不可能會坐以待斃,肯定要做困獸之鬥。
他把那邊派去接人的下屬都找出來,準備讓他們跟警方作證,說是他們把人接過來送到李勇俊別墅的。
什麼叫坑爹?
這就叫坑爹!
一旦李勇俊被捲進來,這事可就鬧大了。
搞不好就因為這一件事,這麼一個大家族就完蛋了。
好在那些下人及時跟李勇俊聯絡上了,問他該怎麼辦。
李勇俊當即就被氣得吐出一口血,立刻就昏迷過去。
王大力表現的機會又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