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識樂之人 (第2/3頁)

透過這一點,我也解開了心中的疑惑。

為何流浪歌手還要他兒子來告知顧北辰是那位給予五十塊錢的大哥哥,這是因為,流浪歌手雙目失明。

頓時,我對這對流浪父子生起了憐憫之心。

流浪歌手重新擺正了吉他的位置,手指開始在弦上滑動,張口便是粗啞低沉的男聲:“這是一首簡單的小情歌,唱著人們心腸的曲折,我想我很快樂,當有你的溫熱.......”

周圍再一次站滿了山堆似的過客,顧北辰仍然目不轉睛地凝望著流浪歌手。

我注意到了剛才說話的小男孩正坐在流浪歌手的身後,雙手托腮,痴迷地仰望著眼前的父親,就像一個粉絲正在瞻望自己的偶像。

歌聲裡盡是飽含歌手的感情,曾經的音樂老師告訴我,歌唱就是透過音樂話的語言去傾訴自己的感情。

成年後的人往往不擅長於表露自己的內心,也不願意把自己的人生對任何的陌生人和盤托出了,因而為何音樂會產生,音樂給予了成年人一種吐露心聲的途徑。

他的音樂造詣比我高出很多,他的歌聲裡都是他想說的話。

我環顧了一下週遭的聽客。

都說,一千個人裡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千個聽客裡就有一千種與音樂共鳴的感情。

我側臉仰視顧北辰。

他聽的很專注,似乎都把我當成了透明人。

我又把目光放回流浪歌手和那個小男孩的身上,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機,將這一幕給錄了下來。

這麼溫馨的一幕,值得收藏下來。

“我也不會奔跑,最後誰也都蒼老,寫下我時間和琴聲交錯的城堡。”流浪歌手緩緩唱出最後一句歌詞,手指在弦上撥動幾下。

餘音繞耳片刻,眾人才從中回神,投錢後離開或懷揣著某樣心情離去。

等人散盡後,顧北辰再一次牽著我往前,再次投下五十塊錢。

我依舊依依不捨地投下了一塊錢。

並不是因為他的這首歌值一塊錢,而是我本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不要說去幫助他人了。

小男孩站起來,在流浪歌手身邊附耳告之:“大哥哥又給了五十,姐姐給了一塊。”

其實我很想問他,我們兩個的錢數非得湊在一塊說嘛?難道就不能分開兩句話說?

流浪歌手再次致謝。

顧北辰笑說:“我喜歡的人學過音樂,她會欣賞你的歌,我就是負責給錢。”

小男孩似乎聽不大懂,偏頭看著顧北辰,流浪歌手則是淺笑:“情歌還是得由你自己來唱,否則你喜歡的人是不知道你的心意。”

這時,顧北辰拉了拉我的手,淡笑著看向我:“我的心意,你聽見沒?”

我無言。

流浪歌手回道:“識樂之人,不善言表。”

顧北辰聞言,微微蹙眉。

“兒子,你看看,給一塊錢的姐姐喜歡給五十塊錢的哥哥嗎?”流浪歌手突然問旁邊的小男孩。

小男孩那大大的明亮的眼睛盯著我看了又看,又看向顧北辰。

半響,小男孩指著我:“姐姐。”

接著他那隻小手又指著顧北辰:“喜歡大哥哥。”

他的話宛若重磅炸彈,炸得我腦袋一片轟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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