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麗絲手底下的直屬封臣總共有著五十多人,其中子爵封臣有著五名,男爵有著二十三名,勳爵封臣有著三十名。
所有封臣的隊伍人數加起來高達四千多人,外加愛麗絲自己帶來的兩千多人,這次瓊斯家族投入的總兵力足有六千多人,雖然這六千多人裡很多農奴都其實算不上士兵,不過這卻也是聚集了整個瓊斯領超過大半的軍事力量。
就連愛麗絲兩千多人的隊伍中也都是瓊斯家族的精銳,其中有著500名玫瑰騎士,1200名的精銳步兵,外加300多人的普通衛兵,最後還有四百多名負責後勤的普通農奴。
玫瑰騎士不用說,這就是瓊斯家族的底蘊,不說稱號騎士的培養需要花費多少錢財,就是聚集500匹戰馬,以及訓練如此多善戰的騎兵,那也是需要花費海量的資源。
而1200名精銳步兵雖然不比玫瑰騎士團,但他們的實力也不容小虛,這1200名步兵只有兩個兵種,其一就是長弓手,總共200人,培養一名合格的長弓手至少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光是這200名長弓手的訓練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長弓箭矢,是沒有任何一個小貴族能養得起如此數量的長弓手的。
其二就是長槍兵,總共1000人,每100人為一個方陣,長槍手作為每個大貴族手底下真正的步兵主力,裝備有著鎖子甲皮甲還有頭盔,外加一根四米多長長槍。
在戰場上,除了騎兵,爆發正真大決戰的時候,步兵方陣的勝敗能決定這場戰爭的勝敗。
而最後剩餘的300名普通衛兵,雖然算不上精銳,但是他們比上不足,比下卻是沒有任何問題,這些衛兵絲毫不會比格維斯他們手底下的衛兵差。
甚至有些小貴族因為捨不得花錢買裝備,手底下的衛兵還比不上瓊斯家族這300名用來做輔助的衛兵,這些衛兵都是長劍手,攻打城池和城堡的時候,就是他們的用武之地。
……
當出征的隊伍行進了兩個小時以後,格維斯才明白,自己還是太天真了。
原本他還想著能在路上欣賞自己便宜老婆的容顏來解悶,卻是沒想到,從中午大軍停歇吃過午飯以後,就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便宜老婆,因為愛麗絲已經從騎馬改換成了乘坐馬車。
同樣是馬車,愛麗絲乘坐的馬車可比帕特的卻是不知豪華了多少倍,光是空間擠下四五個人一點都不成問題。
看著身旁豪華的馬車,格維斯滿臉苦澀,想了許久,終究還是騎著獨角獸來到了愛麗絲的馬車旁,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對著馬車裡的愛麗絲說道:“愛麗絲,你這馬車這麼寬敞,要不讓我擠一擠?”
格維斯倒不是怕累,只是他朝著隊伍後方看去,好些年輕的貴族都是坐在馬車上的,只有像甘道夫這種老貴族,才一絲不苟的騎著戰馬。
雖然那些年輕貴族的馬車都是運貨的那種,並沒有頂棚什麼的,但是那完全沒有裝載貨物的馬車卻足夠容納一個人舒服的躺在上面,同時在馬車上鋪墊一些軟墊,減少馬車的震動,這簡直就是享受。
格維斯現在不光怪自己沒有經驗,更是怪自己太耿直,竟然將所有馬車裝的滿滿當當,也不知道多安排一輛馬車讓自己坐一下。
格維斯的話問話落下半天,卻是沒有聽到馬車內傳來任何回應。
終究是在總目睽睽之下,格維斯也只能閉上了嘴巴,看看晚上安營紮寨的時候能不能搞來一輛馬車乘坐。
……
十天之後,格維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隊伍終於見到了遠方地平線上出現一座巨城,當見到這座巨城以後,所有計程車兵臉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戰爭中除了在戰場上廝殺會讓人恐懼,其實這樣風餐露宿的長途跋涉也是對士兵們的一種煎熬。
特別是步兵,他們這一路走來,腳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維斯都能聽到自己手底下好些醫護隊的女孩和普通衛兵在帳篷裡發出痛苦的哼哼唧唧聲。
格維斯自己倒是還好,在第一天騎著獨角獸趕了一段路後,後面幾天他都是躺在馬車上趕路的。
這馬車不是別人送的,而是他花了1枚金幣買的。
馬是最普通的老馬,馬車倒是嶄新的,不過也是載貨的那種。
這樣的一輛馬車在平日裡只需要花30個銀幣就能拿下,但是格維斯現在卻是整整花費了一枚金幣。
為什麼會賣得如此之貴?
這個事情說起來就讓格維斯咬牙切齒,因為他遇到了坐地起價的奸商。
原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像格維斯這樣毫無經驗的愣頭青的加入南征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