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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行駛的安靜卻不平穩,和諧號的車身在風聲中隨著津港到東江市的這段蜿蜒漫長的山路而上下顫動著,讓張睿明想起小時在海邊颱風前夕坐過的捕魚船。
“張檢,張檢,你繼續說啊……”
“哦哦……”張睿明反應過來,他思緒回到現實,面前是趙志才那張平凡略顯呆滯的面孔,手上是他給自己準備的簡歷草稿。
……我叫李勇,津港人,畢業於津港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當過律師,後來做網際網路公司,賣過軟體,懂經營,去年炒比特幣虧了大部分身家……
這段話是張睿明給自己編的履歷,在幾天前,他就開始一再重複的背誦,同時在可以遇見的一段時間內,這段話就是他每天必須做的功課,日日默唸,時刻背誦,只有把這段話被熟了,才能保護自己,險中求生。
張睿明這段時間背的有點多,他自己內心已經開始接受這個事實了,開口閉口都是“網際網路思維”,但剛好到了最關鍵的厭煩期,看到這份稿子就心煩,此時乾脆一把把這沓稿子丟開,找面前的趙志才溝通溝通,再挖一遍這泉建集團地下戰線中的內幕,找找突破口到底在哪裡。
可這些問題,張睿明先前已經和趙志才溝透過無數遍了,張睿明不煩,趙志才都煩了,此時一聽到幾個老問題一來,臉上泛起那種小孩子的不悅道:“張大哥,你不都問過我幾遍了嗎?他們這明明白白的就是傳銷啊,你們按傳銷抓了他們就是了嘛,先一把查封了他們,把錢還給我們,然後想辦法再把我小燕救出來,你破案,我也完成目標,這不是挺好的嘛,何必還翻來覆去的問這麼多幹什麼……”
面對面前這小子罕見露出的不配合態度,張睿明心裡泛苦,如果真像這小子說的這麼輕鬆就好了。
雖然國家為了更有效地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2009年2月28日,就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透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設了“組織領導傳銷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影響社會穩定在司法實踐中,對這類案件主要是根據實施傳銷行為的不同情況,分別按照非法經營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等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並沒作出專門的規定。
組織、領導傳銷罪: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等方式組織傳銷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提出,為更有利於打擊組織傳銷的犯罪,應當在刑法中對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犯罪作出專門規定……”
這條文雖然明明白白,但實際法律實務中,卻難以認定所謂的“組織、領導傳銷罪”,一方面是因為傳銷頭目都是高智商犯罪,作風隱蔽,層層分割,一方面也是因為傳銷本來就是以嚴密的組織形式來謀取利益,上下層級之間關係緊密,甚至早就在日常課程中預備了被抓後相應的心裡準備與心理防線,簡直就是水潑不進,油鹽不進,根本不會有下線舉報自己的傳銷上線,難以找到相應的證據鏈。
加上全國各地傳銷“老鼠會”遍山遍野,從業者不知凡凡,簡直是抓不完,抓不盡,所以,對於打擊傳銷,透過刑事手段,還遠不如透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利用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傳銷條例》第26條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至50萬元的罰款……“
與其漫山遍野的去追老鼠,還不如直接大水漫灌,直接把老鼠窩給端了,讓這些個房東、協助的罰個傾家蕩產。
這是張睿明早就知道的有效戰術,也是他準備的最後清場用的法律武器。
可他既然知道一組織傳銷罪,難以對付這泉建集團龐大的“地下戰線”,今天為何願意來以身試險,親自臥底調查,一部分是因為,他還是寄希望於在這次的臥底調查中,挖出舒熠輝違背直*銷牌照,採取傳銷模式的證據。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畢竟是民行檢察官,既然是以公益訴訟的程式來進行調查,而根據目前的情報來分析,泉建集團肯定還犯了另一種不可饒恕的罪刑——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在泉建集團漫長的保健品產品鏈中,明顯有相當大一部分產品是存在安全隱患的。這些個費錢又傷身的保健品,才是能夠將舒熠輝繩之以法的利器!也是張睿明公益訴訟的瞄準範圍!
長路漫漫啊!
張睿明想到今天開始,就是真正的深陷絕境,險中求勝,心裡還是不由有點發顫。但他又不能在趙志才面前展現出丁點的無力來,免得失去這一關鍵的內線與支柱。
此時只能岔開趙志才的疑問,換了個話題反問道:“對了……我聽你說過那個故事,就是你說的那個讓你醒悟過來的故事,現在和我說說唄。”
“啊……那個啊……”
之前,趙志才和張睿明說過一個故事,在他先前在“地下指揮部”的時候,當時遇到過一次公安、工商部門的聯合查處行動,那次行動非常嚴,來的快,規模也大,整個東江市都風聲鶴唳的,之前許久沒人對他們泉建集團動過手,可那次不知怎的,規模空前的來查了一次,當時他們那個“地下指揮部”的幾十名同志,若不是化整為零的及時躲到附近的山上去,估計當時就被一鍋端了。
“那次不是和你說了嘛,就是有一個女的,天天吃我們公司的產品,平時飯都不怎麼吃的,天天以那個“深海黃金素”為食,結果不知怎麼回事,就這樣吃死自己了,聽說還是一個什麼大學的女教授,挺有名的,這下事情就鬧大了,搞的上面對我們來了一次大掃蕩,抓了不少人進去,聽說賠了不少錢,現在過了幾個月才算是風聲躲了過去……這事你到了地方可千萬不能提啊!這個是組織的鐵律,千萬不能說的禁區,記得沒?”
張睿明神情卻有點恍惚,他想了想,突然問道:“那個女教授吃的什麼“深海黃金素”……到底是什麼東西?是泉建的哪條產品線的?”
“呵……不就是我們“地下戰線”的拳頭產品,你別說,那個一般人還真買不到,外面都不給賣的,說是上面聯合國”
這正是傳銷的陰毒之處:一群人處心積慮地對付一個人,除非那人有極大的定力,否則很難保持清醒。
中篇
傳銷團伙伙食標準是每人一天三角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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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謊言真有無窮的魔力,只要堅持說謊,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再堅強的人也會動搖,再荒謬的事也會變成真理,不僅能騙倒別人,連自己都會信以為真。
2009年12月30日下午,出版社的朋友派了一輛車,送我和趙志才到江西新餘。(怕他們起疑,我們沒敢說坐飛機。從三亞到上饒只有一班快車,可惜不經過南昌,只能到新餘坐火車。)開車的柳師父很健談,說他有次被朋友拉去聽直*銷課,聽到中午12點,他說餓了,要吃飯,朋友不讓,說課還沒上完,我們先唱歌,唱著歌就不餓了。柳師傅大怒:“這他媽的算什麼事?不正常嘛,唱歌能頂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