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睿明是從民行科借調去省檢的,這次回到民行科,科裡都是幾個老面孔,反而很多工作不好開展,就是想趁現在剛履職,把科裡的規矩先立好。
“好,這個會其實沒什麼大事,我回到我們津港市檢已經有幾天了,前面一直忙案子,還沒和大家好好聚聚,我也才去省檢半年就回來了,大家都是老熟人,我也明白大家想法和難處,以前都說我們民行科是養老部門,但這幾年,大家手裡多了很多事,工作量猛增,但人員基本沒什麼變化,壓力也很大,所以希望今天把大家手頭的事捋捋,捋順了,做什麼都輕鬆些。”
民行科總共8個人,張睿明為科長、吳雲、張靚都是做事積極的年輕人,是業務骨幹,魏晨哲、凌文、陶澤三個是軍轉老同志,基本按時打卡上班,下班回家關機,也不指望他們辦什麼重案難案,楊帆是30多歲的老大姐了,主要管內勤,最後還有一名傳說中的人物,津港市檢天上天下無人不怕的段哥,段樂詠。
軍轉的老同志雖然對法律實務不太熟,工作積極性也不夠,但又一點好,起碼不會隨意頂撞領導,也不會輕易拆臺,最麻煩的反而是這段哥。
此公的傳說那是從張睿明還在寧麗縣時就如雷貫耳了,段哥和張睿明同年,長得很普通,考上公務員時已經29歲了,他進來時就打定主意,一心恪守本職,對超出守則以外的任何工作都是一概推掉,是怎麼也叫不動的一個人。
2016年時,中央辦公廳下發了一份檔案《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這份規定明確要求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的事務。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安排法官、檢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事務的要求。”
但是,檔案在在很多時候都是一個風向標,可能越是下文,越是代表現象普遍,這份《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印發的背景就是各地政府經常以創文、創衛的理由要求法官、檢察官上路協助交警執勤、打掃衛生等,做許多與職務無關的工作。
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們自己案子都搞不完,卻突然多出這麼多雜事來,都是叫苦不迭,累都算了,主要是法官、檢察官的尊嚴掃地,辛辛苦苦讀那麼多書,透過司法考試、兩院公務員考試、入額考試,好不容易穿上法袍、檢察官制服,卻和退休老人一樣穿個小背心,站在十字路口吹哨子,萬一碰到自己以前判過的當事人開車經過,這臉往哪裡擱?
所以一時間,各地法檢系統抱怨四起,基於這種情況下,中央下達了這個檔案,希冀能靠這幾張紙挽回法檢系統岌岌可危的尊嚴。
可惜檔案雖好,地方還是有苦難訴,既然檔案明確不準法檢系統做超出職責的事?那好,我們下個檔案,號召全市黨員參與創衛、創衛。
於是,這股風潮並沒有得到遏制,法檢系統還是經常灰頭土臉的站馬路。去年,津港也是搞“建立文明城市。”無數法官、檢察官放下業務,走上街頭,拿起掃把,舉起小黃旗,口哨吹個不停。
當執勤任務下到民行科時,大家都圍著食堂,一桌人正吃午飯。本來就是很反感這種佔用司法資源的行為,大家都七嘴八舌吐槽起來,一直不說話的段哥卻突然說了一句“既然這樣,可以打電話給省裡反映嘛”,大家都以為然,連聲叫好,以為他只是開個玩笑而已,就過去了。
到了執勤時間,眾人還是老老實實走上街頭,準備開工,然而這時,一個緊急通知卻下了下來,是省裡直接下給省政法委的,要求全省所有司法系統學習貫徹《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不需理會超出法定職責範圍事務的要求。連市裡幾個領導都連著電話打過來,表示這次創文工作安排不當,希望市檢這邊不要再向上面反映了,以後儘量減少法院、檢察院的創文工作。
這下,所有人都驚呆了,望著段哥,段哥卻還是一副“做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表情,馬上,眾人都奉段哥為大神。
“段哥,你太厲害了!怎麼,上面有這麼大靠山啊?”有人拍他馬屁道。
“沒呢,省裡現在不是有個“我給省長寫封信”欄目嗎,我就是實名留了下言而已,沒想到這麼快就有檔案下來了。”
眾人向他舉起大拇指,佩服他仗義執言。
他卻輕描淡寫說道:“我也不是為了別人,我就是下午還要炒股,怕這事耽誤我操作而已。”
眾皆絕倒。
檢察官雖然有個官字,現實裡卻也受各種拘束,段哥這樣敢出頭的人總是少數,但這段哥太特立獨行,平時對業務也不太上心,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副業中。張睿明和他私人關係還不錯,但是工作上還是叫他不動的,說多了怕他又到處捅上去,接下來這案子倒也不太指望他。
所以一個民行科,真正能依靠的主要還是吳雲、張靚兩人。
張睿明把民行科負責的幾項主要工作都分了一下,對生效的民事與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和審判人員履職監督都分給幾名軍轉幹部負責,督促履職、支援起訴這塊交給段哥負責。
這幾項都是民行科之前就有的基礎業務,也都是常規事項,一般不會有什麼難處,最大的刺頭段哥見自己撿了個輕鬆事,也點頭表示服從。
這時,張靚見眾人都有了安排,她瞪大漂亮的大眼睛問:“張檢……噢不,科長,我主要負責什麼呢?”
張睿明瞧了她一眼,說道:“你和吳雲兩個人,明天有一項任務,和我去一趟水務公司,估計又有案子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