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溫度差不多了,就把肉都給倒進去。
呲呲呲的聲響中,很快就有肉香冒出來。
物資匱乏的年代,想要有太多的調味料是不可能的。
只有姜蔥跟辣椒,全部搞裡頭。
蓋上鍋蓋,燜個五分鐘就差不多了。
趁此空隙,王順把兔子皮用清水洗乾淨,然後放到後院的竹竿上晾起來。
五分鐘一到,王順開啟鍋蓋。
頓時,一陣陣濃郁的肉香就飄散了出來。
王順聞上一口,身體裡的饞蟲全部都被激發了出來,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香迷糊了!
這肉,必須要搭配大米飯,吃起來才爽。
剛好今晚上就是吃的大米飯。
簡單的又炒了個青菜,王順把東西端到外面,喊道:“爸媽,青青,來吃飯了。”
一家人坐了下來。
看著一大盆的兔子肉,都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加了點辣椒,完全的把肉的香味都給激發了出來。
“爸媽,你們嚐嚐看。”王順先是給王爸王媽各自夾了一塊,然後給王青青夾。
最後才自己吃了一塊。
“唔,真好吃!”王爸點點頭:“很香,肉也很肥嫩。”
確實。
王順吃一口就愛上了。
這隻自尋死路的兔子簡直是極品。
王順倒了兩杯酒出來。
跟王爸一人一杯。
吃塊肉,再抿一小口就,簡直不要太爽。
一家人有說有笑的把一大盆的兔子肉都給吃乾淨了。
骨頭也沒有浪費,全給家裡兩隻狗吃了。
農村就這個好,基本上就不會出現有廚餘垃圾的現象,完全實現了內迴圈。
吃飽喝足,一家人在客廳裡,吹著電風扇,看著電視,笑聲不斷。
太美好了,這生活。
要不是現在外面很多地方都沒有修好路,加上治安也不太行,王順實際上是想要帶一家人出去旅遊的。
算了,再等等看吧。
多賺點錢。
爭取將來有能力自己買一架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