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軍這邊馬上要有突破的時候,有關秦江濤的審訊進入到了關鍵時刻。
張輝這邊對秦江濤負責審訊,秦江濤作為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相關證據是確鑿的,現在已經被警方羈押到了刑偵支隊的審訊室裡面。
“秦江濤,你只是放了一把火,雖然縱火罪罪名並不輕,但是也要看造成了什麼樣的嚴重後果。案發的那個倉庫裡面沒有什麼特別值錢的東西,沒有什麼重大涉案的案值,所以這個縱火來說應該可以看到最輕。與此同時還沒有造成人員傷害,也就是說只要你配合我們坦白從寬,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部都說出來,你是有可能爭取到緩刑執行的,知道我的意思嗎?”
縱火罪的審判,一般情況下都是比較重的,即便是沒有造成什麼重大的後果,縱火罪的判刑年限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如果一旦造成較大損失的話,那就是十年以上,很有可能會被判無期徒刑,如果造成人員死亡的或者是多人死亡的,那很有可能判處死刑。
而縱火罪和放火行為實際上有一定的重疊和可以區分的程度,對於這一起案子來講,秦江濤的放火行為如果造成了危害公共設施的話,那就是縱火罪,很顯然秦江濤點燃了物流區的庫房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實際上來講的話,他這種行為確實已經構成了縱火罪,但是並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案發現場的倉庫距離其他倉庫有一定的距離,而且發現得比較及時,撲滅得也比較及時,案發倉庫本身都沒有完全燒燬,所以情節是比較輕的,沒有造成重大的後果。
但是他這種情況也並不適合於普通的放火行為,因為物流園區是明令禁止明火的敏感區域,對方放火是有意要毀掉什麼,所以秦江濤的縱火罪應該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現在的關鍵就是秦江濤縱火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很顯然秦江濤本身從目前的調查結果和線索來看,和這家倉庫所處的物流公司並沒有什麼直接關係。
所以對方縱火的最主要原因很有可能就是毀滅裡面的那些照片,還有帳本。
只要秦江濤坦白,交代自己為什麼縱火、何人指使的話,那麼就算是有立功情節,這樣一來的話,加上對方造成的後果並不是特別嚴重,爭取一個緩刑還是有可能的。
而秦江濤這邊聽到自己有緩刑的可能,眼睛也是一亮。
“真的……有緩刑的機會嗎?”
他去物流園區裡邊放火,本來就是為了錢,而現在事情已經敗露了,先不說錢的事,他有可能要去坐牢,那麼面對錢和坐牢這兩件事情,只要秦江濤不是特別傻,就應該知道怎麼選擇和取捨。
“秦江濤,你現在沒有跟我們討價還價的餘地,你也沒有討價還價的籌碼,這裡邊也不是菜市場,坦白從寬是政策。你只要交代了你的事情,是不是有緩刑的餘地和機會,那是要法院去判的。但是我作為警察審訊你的時候,我要把這種可能性告訴你。但是如果你什麼都不說,頑抗到底的話,那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絕對沒有緩刑的機會,像你這種情況至少是三年以上,如果涉及到銷燬重要物證的話,那說不定就是十年了!”
張輝很清楚,這個時候既然對對方的心理防線已經動搖了,那麼不是向對方妥協和談判的時候,你越嚇唬對方,對方越容易交代清楚。
果然。
秦江濤害怕了。
“我說,我全都說。我放火就是西山礦場的李小軍指使我乾的,他是西山礦場的安全總監,給了我3萬塊錢,讓我去把那個物流園區的庫房給燒了,別的事情我啥也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