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這個確實不太可能。
死亡方式,死亡地點,還有其中的一些細節,比如遺書放在哪。
這三個人的自殺好像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如果有劇本指導自殺,這三個人用的一定是一個劇本。
“所以,我個人認為,梁娟雖然和三個人的自殺沒有直接關係,但我想她在間接上一定發生了什麼作用。”
三個人自殺死亡的時候,梁娟又不在場證據。
所以,直接關係是不存在的。
而且從目前的線索來看,也不能說梁娟就要為他們幾個人的自殺負責。
三個人都是退休老人,60多歲了,自己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且,讓一個人自殺,也不是說挑唆就能做到的。
“陸隊,那咱們接下來該咋辦?”
雖然陸川分析了這麼多,讓大家很清楚地看到了三個人自殺的背後疑點。
可是,自殺就是自殺。
三個人的屍力雖然沒有進行解剖,但是從初步的實踐結果來看,對方沒有服用藥物,也沒有飲酒。
自殺的事實是清楚的。
或者說即便梁娟真的挑唆了三個人的自殺,但是就真的能說梁娟有罪嗎?
比如說我們到大街上給一個人說你去自殺吧,那對方真的自殺了,和我們就有關係嗎?
讓你去死,你真的去死了,讓你死的人就有罪?
這好像……也說不通啊。
而且從梁娟交往過的其他人的情況來看。
對方好像也不可能是為了錢,讓三人自殺啊。
邏輯混亂!
這是所有人的一個感覺。
總感覺梁娟和三個人自殺有一點點關係,但是似乎又沒什麼關係。
歸根結底是梁娟沒有害他們的理由。
三個人的現金存款都已經打給梁娟了,而且也沒準備要遺囑裡邊兒,甚至還要把房子也給對方。
如果說梁娟想要對方的房子,所以想盡辦法說服他們幾個,挑唆他們自殺,那也說得過去,可現在對方沒要房子。
到底怎麼辦,陸川也不知道。
抓梁娟?
沒什麼實質性證據。
三個人燒炭自殺……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