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也沒有采取什麼迂迴措施,爭取寬大處理的一套東西,上來就把證據甩給了宋振國。
“我們知道現場作案的人員不止一個人,所以宋振國你現在唯一的選擇就是配合我們,逮捕另外幾名犯罪嫌疑人。”
面對鐵證宋振國很清楚自己,如果拒不交代,等待自己的只有死刑。
最關鍵的是宋振國知道自己到底幹了什麼。
在整個犯罪鏈條當中,宋振國認為自己的罪行是最輕的。
“警察同志,人不是我殺的。”
這是宋振國說的第一句話。
“我當時只是翻了那個女人的揹包,人確實不是我殺的,但我知道是誰殺的人。”
很快,宋振國就把一切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原來,宋振國只是整個犯罪團伙的白手套。
“前些年剛剛不讓打獵的時候,他們在裡邊殺熊,賣熊掌。”
“我從來沒有參與過,就是他們把東西拿到我這塊之後,然後我去售賣。”
“後來管的越來越嚴,熊掌賣不出去了,他們就開始在山裡搞別的東西。”
“北梁山裡邊有一種鳥叫紅鷹,飛得特別快,長得也很漂亮,很多有錢人都喜歡養這種東西。”
“這兩年他們一直在山裡捕這種鳥,不過那種鳥是野生保護動物,抓捕是犯法的,所以我堂哥他們常年在山裡不出來。”
“他們一共有幾個人?”
“四個人,我堂哥,還有他們村裡的另外三個人。”
“上一段時間,他們出過一次山,去了澎湖縣,弄死了一個人。”
“誰?”
“叫李鵬程,是另外一個人的外甥,結果出事了,就被他們幾個弄死了。”
“這個人跟他們進過山,殺過人。”
孫軍此刻不在,否則的話,肯定興奮的大叫。
澎湖縣無緣無故跳樓的李鵬程,竟然是被這夥人弄死的。
當然,王松這邊沒有收穫。
下午陸川等人在山裡邊傳來訊息,讓調查一個姓李,名字中有鵬的澎湖縣人的情況。
現在基本可以確定,就是被那夥人滅口的李鵬程,參與了山中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