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軍交代的資訊,似乎有些邏輯不通。
陳麗麗租住的房屋,他們已經檢查過了。
裝飾完好,沒有打鬥和損壞的痕跡,更沒有血跡殘留。
早就已經排除了作案現場的可能。
“那次送錢不是去的出租屋,是我給他們買的一個商品房。”
“在哪?”
“南湖小區,十號樓三單元九零二。”
趙文軍繼續:“我買的房子,當然有鑰匙。”
“那天吳瑞看到我發現他殺人,提著刀就朝我衝了過來,想要殺我。”
“我閃躲的時候,他被腳下兩人摔碎的花瓶滑倒,我衝上去奪過尖刀……捅了他肚子。”
“把你和吳瑞發生衝突的過程,描述的細緻一點。”
張輝提醒趙文軍。
“當時是這樣的,我開啟門,就看到吳瑞在客廳裡用刀捅進了陳麗麗的胸部……”
一個小時後。
南湖小區,十號樓三單元九零二。
雖然已經過去一個月,房間內的血跡也早就乾涸。
但是沖天的血腥味依然沒有散去。
客廳的沙發上,茶几上還有地面上,到處都是暗褐色的血跡。
“應該就是第一現場,”秦勇親自坐鎮指揮:“現勘先上,陸川?”
“到!”
“血跡形態分析就交給你了,爭取重建現場,這樣才能印證趙文軍說的話是不是真的。”
“是!”
趙文軍在殺了吳瑞後,並沒有處理現場。
但是他也沒有報警。
雖然他殺死吳瑞是個意外,但是無論如何,吳瑞畢竟是他殺的。
所以,當時趙文軍的想法是悄悄的處理掉屍體。
當天晚上,他先是把陳麗麗的屍體運輸到冷藏庫。
為了防止血跡低落在車上,趙文軍把她被殺時的衣服都扒下來留下了現場。
然後在衣櫃裡找了另外乾淨的衣服,給屍體穿上。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陳麗麗屍體被發現的時候,胸口有貫穿傷,而衣服沒有破損。
有的人死了,但沒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