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們一定有什麼秘密。”史文笑著說,“你們為什麼不去找呢?”
“因為我們不能放棄你們中的任何一名成員。”同伴們回答。
“怎麼可以?”史文解釋說:“如果夥伴們被他掩護順利逃脫了那麼就該想著怎麼回去把夥伴們的身體收回來,想著怎麼繼續去尋找遺蹟,因為只要冒險者們放不了這種遺蹟不管,即使自己攻略不了也要想著怎麼去幫他們,無論他們用什麼方式去選都該有點訊息了!”
“可事實卻是,我一直沒有聽說過。”
講了一個相似的新聞,解釋只有這幾個先入者都被殺死了,結果是什麼也沒得到。
這聽起來好像是個笑話:在中國的古代,一個叫張騫的人把一個國家帶回了西域,但他卻沒看到什麼東西出來,在西方,一個叫哥倫布的人發現了美洲大陸。
“而且第二種解釋基本上不能,由於不死的生物天生厭惡光明與火焰,所以用炎屬性魔劍他必然成為怪物的首選物件。”
“他不拋棄夥伴獨自先逃走,就沒有可能成為最後的死亡。”
能夠比使用炎屬性魔劍更能讓戰士生髮出不死生物反感的,也只有那些使用光屬性魔劍或者是其它道具。
所以,即使在戰鬥中遇到敵人時,戰鬥隊員們也不會因為擁有光屬性而顯得特別脆弱。
因為他們會迅速地從戰鬥狀態恢復到非戰鬥狀態,即使是在光線充足的情況下,這一點同樣適用。
但是在一個團隊中,並不能每個人都帶著含有光屬性味道的東西,以為此魔劍持有者拋卻夥伴隻身逃走,是更合乎實際的觀點。
“雖討人厭,規矩也要遵守。”
“那可不行!如果你有什麼不對,我就給你點顏色看看!”
“我覺得你應該把自己放在一個更高的層次上看問題!”史文笑著說,“我們要學會站得高一點。”
“為什麼?”
“因為規矩!”史文搖頭。
“規則?怎麼啦?”旁邊的史文提醒。
“知道了。”阿基米德站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向一個叫伊文的女人發問:“你是誰?”
“是我丈夫。”伊文說,“你怎麼會這麼快就死了呢?”
“你怎麼不相信!”阿基米德德反問她。
“不!”她回答。
伊文在不滿意地說完話後整理了逝者遺體。
由於工作性質,冒險者們偶遇死同行也不奇怪。
然而,在我們身邊卻有那麼一些人,他們為了獲取他人的錢財而不惜置生死於度外。
而這種行為被稱為“取財”。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一種很危險的舉動。取財者往往都是些利慾薰心之輩的人!
冒險者也有自己的收入來源,但是如果僅僅是拿了另一方的財產就把屍體留下未免太不講道德了,於是就有了這一條款。
當然還有一些道德淪喪的冒險者並沒有把這一條款當一回事,他們選擇了只取金錢而不為逝者收屍體。
由於沒有采取有效的監督措施,冒險者公會對於這種行為只能任其發展下去。
而且類似史文這種高階冒險者,也很少會幹這種事。
因為從這行人身上拿走死者財物,是不太令人自豪的,但這也不妨礙他們做。
他們往往只是為了獲得別人的同情或者滿足自己的私慾,而不願意去為之付出任何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