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
斟酌了語句,李懷光道明瞭來意:
“因閣下先前在縣試中引動天象,疑似凝聚陰神真種,故此,懷光秉承道院之意,前來求證此事。”
“此事若確鑿無誤,上報道院,朝廷之後,將授予同進士功名,不必再下場參考。”
科舉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篩選天下修道種子,為朝廷、道脈補充新血,才是目的。
是以,只要能匯聚真種,就可授予功名,同進士出身。
地位上,相當於三榜同進士,較之二榜進士,與一榜三甲略低一籌。
有了相應力量,就必須有相應待遇。
無論如何,這畢竟是一個道法顯聖的世界。
身有道法,自然不可能再貧寒。
哪怕好吃懶做,就憑那身道法,朝廷和道脈出於安撫,也會給予最低限度的給養。
若是不然,就別怪別人依仗道術橫行不法了!
這種制度,也不是先前就有,而是經歷了漫長的時間後一點點雕琢而來。
本朝開國初期,就不曾有這種完善的制度。
隨後屢屢有散修依仗神通法力,行不法之事。
為遏制散修,不得不推出道脈制度。
籠絡散修之中修為高深之輩,為其劃分道場,傳下道統,組建大大小小的道脈。
再聯合道脈,推行法禁,禁止無功名之人私自修法,以遏制散修數目。
朝廷招募道官,培養好似技工一般的術士,充實官署、軍隊,以鎮壓各地不法散修。
然而道官數目有限,而天下修法之人眾多,缺額有限而候補太多。
即便是童生,每一縣內三年也有二十名。
二十名童生,能修法有小成者,不過三分之一。
其中能築基者,又是三分之一。
築基之後,能獲取後續法訣,包括大不限於繼續科舉、投靠道脈、家傳道法等等,能修至法師者,十不存一。
法師,已經足以擔任正經七品道官。
儘管千人修法,能成法師者,終不過五六人,但即使是這樣,代代積累,整個中原修法有成者,還是遠遠超出朝廷能夠提供的位置。
修法有成者,不得貧寒,貧寒則必生亂,必使其有所養。
這是血淋淋的教訓。
試想一下,一個隨時都能化身人形自走導彈的道人,如果真到了過不下去的時候,豁去臉面不要,就憑掌握的種種法術,難道不能去搶,去奪嗎?
或許有人覺得這是黑道綠林的作風,堂堂道德之士,修為有成的高人,怎麼不安貧樂道?
其實道理也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