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閒話少說,我這話沒別的意思,族裡收回那些田,是為了保住那些田,而不多留給你錢財,也是為你考慮。”
“一來,你一稚子,保不住那些田,二來,太多錢財反而會惹來覬覦·······大體上,族裡規矩還算是出於善意,存的是一片拳拳愛護之心,總是不會平白吞沒了族裡孤寡老幼的財產。”
講到這裡,林志清自己就笑了起來:
“以往也不是沒有心懷怨念,以為不公的族人,不過等到成年時,都會歸還田畝,這些年的收益族裡也會補上,再說開其中究竟,也就都懂了········他們可沒你爭氣,不到十七,就做出了好大一番事情!”
聽了這些話,林正陽確實心裡舒坦了許多。
從家族的觀點看,這方面處置,確實沒有太大問題。
父母雙亡的稚子,幾乎沒可能保下那些財產。
不說外人,就連同族中人,豈有不眼紅那兩百畝田的?
不要以為兩百畝少,十五畝就是一公頃,真見到了就知道兩百畝到底有多大了。
《漢書·食貨志》載李悝這言:“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一石半。”
這是指畝產粟.5石。
《管子·輕重乙》河:“河淤諸侯,畝鍾之國也”。這就是說,經過淤
灌的肥沃土壤,產量較高,畝產鍾,即畝產0石。
石合0.333市石,折成後世,市畝產粟.524市石,市石粟重35市斤,即當時畝產粟205.市斤。
一家“百畝”,合後世市畝32.畝,則一家總收穫的原糧相當於今市斤6750斤。
此世大夏,風調雨順,各地都有地祇看顧,更有風雨之神,因此一畝能收穫三百斤到四百斤糧食。
一百畝就是三萬斤到四萬斤糧。
按糧價十錢一斤計算,每歲產出怎麼也能換到四五十萬錢,摺合白銀就是四百兩。
這已經是非常大的一筆收穫了。
即便還需要交稅,而糧價也有變動,這也是能讓人眼紅的一筆財產。
論收益穩定,堪比地球上現代的房地產。
穩定,保值,租出去就有收益。
在當下人眼中,兩百畝上好的水田,就等於北上廣的一套幾百平的好房子,其價值實在不菲。
這等財產,放在一個不經世事的小孩子手裡,就連林正陽自己都覺得不靠譜。
也難怪族裡會出手。
族裡真不管不顧,早晚得有人動心。
不是每個孩子都是早慧,也不是每個稚子都是開掛的主角,能在群狼環伺的處境下保護自己和財產的。
正確的做法,反而就是林家這樣,先收走田地,給予照顧,等其長大成年後再發還,並補上這些年的收益。
當然········有些話林正陽和林志清都沒有說,心下都是很清楚。
制度雖是好的,但是執行起來未必不會變味。
發還的田畝,肯定不是原先那些,兩百畝田地,換個人來,或許拿到的就是一百畝中田、一百畝下田,甚至是一些不長莊稼的蘆葦地、沼澤地·······
“你先取童生,又成鬼仙,如今入道,又能建廟,我心裡實在是歡喜·······幾乎看到了我家興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