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陳曼妮這樣的經紀人,她們和公司之間,採用的也是合作方式。
林舒賺到的片酬、商演,公司拿走的分成,是有一部分分給經紀人的。
隨著藝人等級提升,經紀人抽取的分成也會越來越高。
但如果以後接觸的資源沒有經過公司,那豈不是說陳曼妮一分錢都賺不到?
聞言,陳曼妮笑著搖了搖頭。
“這個你就不用擔心了,隨著你藝人等級的提升,哪怕以後所有片酬都歸你,我賺的也不會少到哪裡去。
片酬方面的利潤只是小頭,商業板塊才是重中之重。
拿代言舉例。
如果你是影帝,代言費你佔八成,剩餘兩成我和公司分。
而除了這個分成,達成代言後,我還有一筆額外的介紹費。
片酬和這些比起來,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
況且你成了影帝,我在公司的地位也會水漲船高,甚至能用你的名頭,招一些比較有潛力的藝人。
但這種藝人只是掛在我名下,並不是真的去帶他們,不過該有的分成卻不會少了我的。”
聽完陳曼妮的解釋,林舒也明白是怎麼回事。
隨著藝人影響力逐步擴大,片酬方面賺的錢,遠遠沒有代言高的。
前世某頂流明星,加盟品牌代言,一年高達八千萬。
而且這筆錢幾乎是沒有任何付出,只不過是拍了幾個廣告,有活動的時候配合一下而已。
不過想賺到這種代言費,前提是得有一個基本盤。
在有足夠的名氣以及作品的情況下,商業板塊才會逐步擴大。
想到那種全面鋪開的商業版圖,林舒不禁有些嚮往。
現在成了藝人,想法和之前多少有些不同。
而且沒有人不喜歡錢。
那些說自己不喜歡錢的,只是因為他們選擇做任何一件事的時候,已經不需要考慮錢。
窮的連飯都吃不起,還會有人不喜歡錢嗎?
隨後沒多久。
《殺破狼2》製作團隊找到陳曼妮,雙方就林舒片酬的事開始談判。
這就是簽了公司,有經紀人的好處。
談判方面的事完全不用操心,只需要等最後的結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