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他臉上的笑容定格,眉心多了個血窟窿。
盧卡斯癱倒在了皮革椅上,意識在陷入黑暗前的最後一刻,依舊困惑,他實在想不明白,吉蘭在如此誘人的籌碼下為什麼還要殺他。
“但是男人永遠不能忘記他欠下的債。”
吉蘭收槍入套,輕聲道。
“這是我的信條,也送給你,盧卡斯·帕爾先生。”
他大步走過來,一把扯住皮椅,連屍帶椅一同掀開。
哐當!
旋即,吉蘭開始在辦公桌前搜尋一番,很快就找到了一個上鎖的抽屜。
他懶得找鑰匙,直接一腳踹出。
嘭!
實木的抽屜門瞬間碎裂,吉蘭面無表情地探出手,從裡面掏出一個賬本、一卷鈔票和一塊金錶。
他把玩著價值不菲的金錶,暗自點頭。
在原身的記憶裡,鐘錶這種玩意可不是尋常人家能擁有的,即便是一塊最便宜的掛鐘,最起碼也得2到3凱撒,更別說精細小巧的金錶。
一般需要準點上班的工薪階層,或是凌晨拖貨的馬伕,都會僱傭“敲窗人”在固定時間叫自己起床,每次“叫醒服務”僅需1梅郎。
而“敲窗人”這個職業,只要一次性咬牙湊足買塊鐘錶的錢,投入進去,再配上一根長竹竿,就可以換來長久的收入。
可見鐘錶在普羅大眾的眼裡,是毋庸置疑的貴重奢侈品。
‘盧卡斯這塊金錶,應該能值個10凱撒吧。’
吉蘭暗自估摸著,將其塞進了手提包裡。
至於那一卷鈔票,經過清點,是15凱撒整。
這儼然已不是一筆小錢,但吉蘭卻皺起了眉,因為他是親自參與過私酒的售賣,還知道橡木幫除了私酒生意外,另做著違禁品買賣。
盧卡斯手裡,絕不應該只有這麼點贓款。
在不萊梅帝國頒佈“禁酒令”前,一瓶威士忌花5梅郎就能買到,可到了現在,橡木幫私釀的“大麥先生”,也就是兌水的劣質威士忌,都賣到了1芬尼一瓶,足足翻了一倍多,妥妥暴利。
至於另一種“葡萄小姐”,也就是私釀紅酒,更是賣到3芬尼10梅郎一瓶,橡木幫富得流油才對。
吉蘭皺著眉,翻開賬本。
很快他就找到了答案。
“曙光1926年,1月31日,交付帕·路易斯先生53金凱撒,新年期間生意不錯。”
“曙光1926年,2月28日,交付比蒂·路易斯小姐29金凱撒,警署最近看得嚴,有兩個兄弟差點被抓了。”
“……”
“曙光1926年,5月31日,交付柯特·路易斯先生42金凱撒,賣掉了一臺留聲機,送了賣家一盤黑膠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