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 (第1/2頁)

從一月十八日上傳本書至今日,已經一百零四天了,終於到了要上架的時候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個習慣,作為一個老書蟲,我最愛看的不是小說本身,而是一些作者的心裡話,這些話大多都會放在三江、上架、求票、封推、完本感言裡。

有時候大神月票戰的激烈,哪怕我不看他們的書,也要找出求票單章看個遍;新人新書,哪怕對情節不感興趣,上架感言我也是一定要看一看的,寫得好寫的精彩的,至少會有首訂支援。

網文界是一個一直在進步,一直追求變化和新意的圈子。在這個圈子裡,想要吃老本,不思進取,慢慢就會被時代拋棄,被遠遠甩在身後;只要能引領新潮流的,哪怕是萌萌的新人,也必然會有非常好的成績。

我雖然朝思暮想想要寫本能夠引領潮流的書,但是實在沒有這個天分,於是只好將念頭打在了上架感言上,希望能寫一篇長長的上架感言,如果僥倖取得不錯的成績,恐怕很快就會有作者效仿,也算是引領了一波潮流吧。

既然是長篇感言,那麼作為一個老書蟲和新作者,開篇就將我對這個行業的一點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在兩千年前後,網路小說開始了萌芽,而且以一種所有人都沒有預料到的速度突飛猛進,一路成長至今日,成為了我國文化產業的一朵奇葩,在體量上,在未來的發展前景上,足可以與歐美奇幻文學和日本漫畫的地位相當。

去年的作家富豪榜剛剛揭曉,唐家三少以去年1.1億的版稅榮登第一,遠超所有傳統作家,成為了真正的中國作家收入第一人。而且上榜者全部年入千萬以上。

放在十年前,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那時的作者能年入百萬已經是鳳毛麟角了。

時至今日,網路作家已經成為了一個新的職業,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網路作家和新興的網路主播一樣,都是職業明星化的典範。

當年大作家錢鍾書寫了一本書,一位女士看完以後非常欣賞,遠渡重洋寄了一封信想要和錢鍾書見見面。

錢鍾書的回答是:“你吃了非常美味的雞蛋,又何必一定要看看下蛋的母雞呢?”

這個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也都會用在作文裡。

但是時代變了,當年的作家嘔心瀝血批改無數次寫成一本大作,千辛萬苦出版成書才能放在書局裡出售,也只有少部分文藝青年才能買到。

這樣時代的作者當然不需要和讀者有太多的交流,在他們之間,作者高高在上,讀者都是仰慕者和追隨者,尋求著心靈的寄託。

然而如今已經到了全民閱讀年代,所有人只要識字就可以看書,所有人只要會寫字就可以寫書,誰都可以成為讀者,誰都可以成為作者。

因此在這樣的時代,作家本身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資源,想要取得成功,和讀者的交流也是不可避免的。

這是一種新的粉絲經濟,說句不好聽的話,網路上盜版到處都是,憑什麼我花幾十塊錢追你的書?甚至還投票、打賞,有些人還一擲千金成為盟主、黃金大盟?

這和在鬥魚、熊貓等平臺上送火箭的人有什麼區別?

這就是粉絲經濟!

我一直在用網路作家來稱呼自己的職業,“寫手”這個詞實在過於隨便,這是作者的自嘲,也是對自己的不自信。

我堂堂正正寫書,堂堂正正做人,我寫的書到現在我的家人在看,我的朋友在看,我的同學在看,甚至連我還在讀初中的十四歲的小外甥女也在看。

這個職業沒有什麼丟人的,更沒有什麼說不出口的,網路作家要抬頭挺胸,我們是新興產業大潮中的弄潮兒!

與此同時,網路小說的讀者們,可愛的讀者們,你們不是某些主流媒體或者別有用心的人眼中的“**絲”、“宅男”。

或許你是一名緊張學習中放鬆心情的學生;或許你是一名忙忙碌碌為生活奔波的都市白領;或許你是一名在生產線上盡職盡責的工人;或許你是一位工地上為了家人和孩子而拼搏的建築工;或許你是餐廳裡笑臉常開的服務員;然而你們一個個都是追夢人;在雄渾飄逸夢幻綺麗的幻想文學中追求一絲心靈的安寧和精神的放鬆,這是一種娛樂方式,和看電視劇、看電影、旅遊、聽音樂會沒有任何不同。

高雅和低俗,並不是那麼簡單分明。

陽春白雪,未必勝過下里巴人,網路文學也絕非單純的下里巴人,裡面同樣有著大量可以震撼我們、引領我們的精神和精華!

寫到這裡,暫時告一段落吧,我只是一名剛剛堅定走上網路作家道路的新人,而不是網路文學的代言人,接下來就講講我自己。

說起來你們可能不信,我的人生軌跡和大多數人不那麼相同。

我在八十年代最後一個夏天出生在中原大地的一個小山村,是這個大家庭最小的孩子。

在我幼年時就很愛讀書,四五歲就天天看各種報紙和雜誌。在我八歲上完小學二年級的暑假,我姐姐認為我天資聰慧,不需要再在小學浪費時間,於是讓我跳級。

三年級沒上,前半學期上四年級,後半學期上五年級,一年時間成為了一名中學生。

九歲上初中,那時的我還很年幼,很難堅持在課堂上保持集中精神,於是懵懵懂懂的過了三年,其中還留了一級,轉學一次,在零三年考上了高中。

在初中,我最喜歡的娛樂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拿著早餐錢去剛剛出現沒多久的網咖裡上網,打CS,打紅警,最愛用解放軍扔手榴彈,有時候沒錢了站在別人身後看人家打暗黑破壞神能看一下午。

第二種就是看漫畫和小說,那時街道上還流行租書店,裡面有大量的《柯南》、《七龍珠》、《灌籃高手》的漫畫,還有最早的最接近網路文學的小說,黃易的《尋秦記》、《大唐雙龍傳》、《覆雨翻雲》。

讀書的愛好已經深入我的靈魂和骨髓,一輩子都不可能忘卻。

零三年上了高中,網路文學也開始流行了,《紫川》、《傭兵天下》、《夢幻空間》、《天魔神譚》、《小兵傳奇》、《魔法學徒》……

這一本本我全部都看過,當時租書店老闆每新到一批書我都會第一時間趕過去,在散發著油墨味道的嶄新的盜版書中挑選著,帶著一種朝聖般的神情,彷彿溺水的人呼吸到了新鮮的空氣。

很快,租書店的書我全部看完了,有些還看了三四遍。於是我開始了創作,在一個五塊錢買來的硬皮筆記本上。

剛剛寫了三千多字,就在一個自習課上被我的班主任發現了,快六十歲的他拿著我的筆記本在教室裡高聲念起了開頭,教室裡面一片鬨笑,最終班主任把筆記本砸在了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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