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警察同志講完事情的原委,李康不服氣的反駁,“明明那個婊,子也打了我!你們怎麼不抓她!你們看我身上的傷!”
李康一邊說一邊擼起袖子給他們看,他這身上疼的不行,覺得自己身上肯定受了不輕的傷,結果車裡幾雙眼睛都瞧過來,那胳膊上白白胖胖的連一塊兒紅疙瘩都沒有,哪來的傷?
“喲,這是給我們看你生活有多好,是挺好的,看這胳膊細皮嫩肉的,比我們警局裡的實習小姑娘還白嫩。”
有年輕的警察忍不住拿話刺他。
打老婆的男人算什麼本事!最看不起這樣的人了!在外邊慫的一批,只會回家拿老婆撒氣,那麼有能耐和外邊那些人打去啊!還不是因為他老婆力氣小反抗不得!
李康抻著自己的手臂左看右看,又撩開自己的衣服,露出最痛的肚皮,只有啤酒肚,沒有一點青紫,他不可置信的說,“這怎麼可能!她明明打我了!我記得清清楚楚!我現在身上還疼呢!”
看他說的不像假話,警察同志就讓他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一通檢查過後,連他身上有幾顆痣都知道了,也沒找到他身上有一點傷。
又是那位年輕的警察,嘴一撇,“說不準是內傷,先別回警局了,改道去醫院,我們給你全身體檢,看看你到底哪兒有問題。”
李康非常贊同,“對,就去醫院!我這一定是內傷!那婆娘打我打的狠著呢!”
車裡的人都以為他是在做最後的掙扎,倒也隨著他的意去趟醫院,就是想讓他死個明白,反正檢查費用什麼的都是他自己出,他們就當看笑話了。
到醫院一通檢查,李康除了有酒精肝以外,一切正常,身體倍兒棒!
李康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疼的他不行,怎麼會這樣?明明他身上的疼痛無比清晰,難道那一段記憶他是在做夢?
醫院的各項檢查報告擺在眼前,李康也不由得懷疑起自己對於那段記憶的真實性。
警局的調查正在進行中,李康被暫時關進看守所。
醫院裡的安華在醫護人員同情的目光下收拾東西出院了。
她身上沒有多少錢,家裡所有的錢都被李康拿出去喝酒找妹妹,全都散給了別人,住院的錢自然拿不出來。
安華被李康那一酒瓶子砸的有些輕微腦震盪,醫生本讓她留院觀察三天,安華拒絕了,原主身上這些病她回去喝點兒靈泉水都能好,只不過她暫時不想讓這些傷好起來而已。
原主的丈夫家暴成性,最開始和原主結婚了一兩年還挺好的,處處關心愛護,等到原主生下女兒之後,逐漸露出本來面目,開始夜不歸宿,頻繁出軌,整天不是喝酒,就是在喝酒的路上,氣不順就要打原主撒氣。
各種各樣的理由,什麼飯菜做的鹹了,心情不好,今天沒有錢買酒等等都是他對原主拳腳相向的藉口。
等酒醒之後又對原主瘋狂道歉,跪在地上扇自己的巴掌,祈求原主的原諒,一再保證這是最後一次,他再也不會了,結果說的話和放屁差不了哪去,看原主現在身上受的傷就知道了。
最嚴重的一次,原主甚至還斷了兩根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