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看出來啊,這可真是人不可貌相,長的這麼成熟知性的美女,居然愛幹這種事?”
“確實啊,太讓人難以想象了!”
此時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說道:
“肅靜!肅靜!請公訴人繼續宣讀公訴書。”
接下來公訴人展示了該案所取得的證據。
這些證據讓田雲霄等人大開眼界。
ps.老田知道你們都不愛看,所以就略過了^^
“……被告人李美對於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上述證據收集程式合法,內容客官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
被告人李美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以為,被告人李美利用其江河中文網主編身份,唆使該網站簽約作者抄襲其他網站版權作品,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美認罪。
被告人李美以盈利為目的製作並傳播隱晦蛇情物品,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應從重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
這下子可算是把田雲霄給驚著了,瞪大了雙眼看著法庭被告席上的那名面容姣好的紹婦。
驚訝的說不出話,同時將目光移到裴賠身上,只見到裴賠也是目瞪口呆的樣子,兩人被這件事情給震驚到了。
……
李美坐在被告席進行被告人陳述,此時她一邊哭一邊說: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是李美,筆名木子美,曾任江河中文網主編。
我在擔任江河中文網主編期間,唆使手下作者冰糖等人,對於啟點中文網、飛鹿中文網等平臺的幾名簽約作家的作品進行抄襲。
我在進入江河中文網之前是在該網站寫作的一名寫手,而我的第一本書是跟風借鑑的啟點的一本爆款書,第一本書便均訂超過了六千多,也就是俗稱的大精品,而且因為是跟風的書,劇情可以借鑑。
所以寫起來不費力,導致我的更新非常的快,每天都能保證日更萬字,每個月的收入都達到了三萬元以上。
後來我寫作期間,聽聞江河中文網招收編輯,我便前去應聘了,然後很容易便應聘上了。
剛開始我滿懷憧憬開始了編輯工作,然而事實給了我一個沉重的打擊,我整整一個多星期接近兩個星期沒有接到一份投稿。
當時我發誓,只要是有人給我投稿,我不管她的書寫的多爛我都給她過稿。
然而直到快兩個星期後,我才接到了第一份投稿,就是冰糖的第一本書,書名我忘了,寫的是一塌糊塗,我再怎麼想要放水也是達不到過稿標準的。
於是我便對她進行了好半天的寫作指導,結果她理解不了我指點她的內容,於是我便在啟點中文網上面給她扒了幾本火書的大綱。
給她,讓她按照那些大綱來寫,然後她便按照我給她找的那幾分大綱,寫出了一本精品。
後來我所帶的作者越來越多,我已經沒有耐心對每一個作者都進行指導了,便和她們說,你們不會寫,難道還不會抄嗎?
其實當時我的意思是讓她們去別的站上找幾本精品書來借鑑,因為有句話叫做天下文人一大抄,劇情相似,套路相同在網文這一行當內十分的常見。
但是我手下帶的有一個作者理解錯了意思了,以為我是讓她直接就去抄襲原著,那個作者直接去啟點中文網去複製了一本書過來。
而且那本書原書我沒看過,當時我就直接給過稿了,結果那本書上架後的成績很好,而且因為我們網站的體量比較小,導致讀者相對來說比較少。
所以那本書直到完本都沒有出過什麼事,於是我便嚐到了甜頭,便開始教手下的作者們進行抄襲,剛開始我還會指導她們對原文進行一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