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南希用一隻手,都能夠數得清,我們一行三個人,現在加上你這個白痴,一共四個人好吧?
瓦爾特無奈苦笑,道:“我的意思是,兩個成年男人,還有火把的存在,一般的猛獸,是不敢輕易上前招惹的,沒想到小姑娘你這麼認真啊。”
畢竟對於真正有殺心的猛獸來說,南希這個體型的存在,基本上可以是忽視的。
而且人體的構造,會讓她比起其他同體型的小動物來說,看起來更加不堪一擊。
自然無法計入,能夠對猛獸產生恫嚇的個體。
聶遠當然是知道瓦爾特意思的,他還覺得南希肯定也一清二楚,只是非常不樂意別人,因為她體型的關係,而小瞧了自己。
所以也是忍俊不禁的,摸了摸南希的腦袋錶示安撫。
而後向瓦爾特打馬虎眼,道:“要真有從荒野深處走出來的猛獸在附近,希望它是吃飽了的吧,不然我再加上一個老頭子遇上了,肯定是凶多吉少的,所以你確定這幾天,連不正常的腳印也沒看到?”
瓦爾特連連搖頭,道:“沒有看到過,不用擔心啦,我記得我小時候,附近山林裡的野獸可多了,但是後面基本上都已經絕跡,還敢在這幾片山頭活動的,肯定也已經學會了生存的第一宗旨,遠離人類。”
這個世界可沒有動物保護法。
或者說唯一可能存在的動物保護法,就是某些地方,會出於“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規定居民持火槍,組隊進山的時候,不準殺過頭了。
最好是能吃多少殺多少,想帶回去兩三天的口糧,也是沒問題的,但最好不要沒節制的濫殺。
不過現實是,即便違背了這一宗旨,通常也是沒人來管你的。
因為這個世界實在太大了,未經人類開墾的地區,還有非常之多。
哪怕他們將周圍的叢林都殺絕了,也完全影響不到整個生態圈,動物們在更深處的荒野裡,依舊活的很好很繁榮。
而且一群普通人,拿著火槍進山,其實對於真正的大型猛獸,並沒有一個資深獵人,設下的陷阱威脅大。
因為火槍還沒有發展到,那個一槍就能打穿鋼製裝甲的程度,人家也是會跑的,中個兩三槍,只要沒打在絕對要害,問題都不算很大。
在很多地方的都能夠聽到,類似於一個人遇到了猛獸,身上又沒帶火槍的情況下,一個彈舌就將對方嚇走的故事。
大多數人類活動的區域內,還能夠安然存在的大型猛獸,很少有不知道,那些充滿危險的兩腳獸,突然發出一聲怪響,就有可能展現出,撂翻自己的神奇魔力的。
要是真惹了事兒,害了人,那一群鎮民就抄起傢伙,“上山打虎”了,數十杆火槍亂射,連根都給你除的乾乾淨淨。
所以。
別惹恐怖兩腳獸,就是人類活動範圍內,多數識趣的猛獸們,近乎寫在基因中的宗旨。
至於不識趣的基因,要是沒有斷絕的話,都可以稱之為奇行種了。
正常情況下,除非真的快餓死了,不然很難做出那種,違背祖宗基因告誡的決定,去襲殺兩腳獸。
這才是瓦爾特始終表示,讓聶遠他們不用擔心的原因。
聶遠見他好像真的不知道附近的情況,便笑著放棄了這個話題,道:
“就怕遇上‘不懂行的新手’,從荒野深處而來,一點規矩也不知道,畢竟是從鎮民們那裡聽來的不好預感,他們都這樣說,指不定就撞上了呢……
不過我們帶著火槍,問題應該也不大,湯煮好了,先吃吧。”
說話間,面前的濃湯,已經冒起滾滾白煙了,香味飄散四周而去。
一人發了一個碗,便準備開動了。
不過這時,一直沉默的巴克,卻突然開口了,道:
“瓦爾特。”
“恩?怎麼了老人家。”
“你身上的衣服,怎麼還沒有幹啊。”
“哈哈,老人家的問題真是古怪,可能是剛才浸潤太深了吧,烤下火就好了。”
“但我好像在你的身上,聞到了海腥味兒,你是從河裡爬出來的,不是海里面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