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寫得差不多了,他才緩緩站起來,看向楊光宗道:“楊先生,您與葉女士的離婚官司將在下個月六號開庭,希望你按時參加。”
“離婚?”楊光宗忙不迭的搖頭,“我不離婚,我不同意離婚。她是我們家花了一千塊錢買來的,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貴,我不同意離婚。”
聶律師抓住其中關鍵,“葉女士是你們家買的?”
“對,她是我們家買來的。一千塊錢呢,她爹孃收了我們家一千塊錢,休想離婚。”
聶律師深吸一口氣,目光看向記筆錄的同志。
對方會意,衝他點點頭,把這重要的證詞記錄下來。
“既然是這樣,那確實不存在離婚。楊先生,恭喜你不和跟葉女士離婚了。”
楊光宗一臉得意,道:“我就說嘛,老子花了一千塊錢買的她,是你說離婚就能離婚的嗎?”
“確實不用離婚了,不過嘛,我要去找我的當事人葉女士商量一下,是不是該告你買賣人口,並且撤銷這無效婚姻。”
說罷,聶律師坐下來,翻開新的一頁開始記錄。
楊光宗笑容僵在臉上,“你說什麼?”
聶律師理了理袖釦,認真的說:“我國的婚姻必需尊重自願的原則,如果不是我的當事人葉女士自願與楊先生你結婚,那麼你們的婚姻就無效,理應撤銷。”
“我那是花錢買……”說一半他又咽住,突然反應過來,好像買賣人口犯法,更嚴重。
“不是,我不是花錢買,我是付了高額的彩禮把她……把她娶回家的,對,是娶。”
聶律師寫得差不多了,蓋上筆蓋,淡道:“向我解釋沒用,你留著向法官解釋吧。”
眼看著一個普通的離婚案件升級成了買賣人口,楊光宗氣得破口大罵。
進來兩個人,直接把他押送進拘留所。
他被分到一個八人間,這裡已經拘留了七個人,加上他八個人。
互相熟悉後,他還向另幾個人訴苦,說他冤枉,因為接近了他媳婦就被抓,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還嚷嚷著這裡沒一個講理的,說他們欺負人。
然而,沒人搭理他。
聶律師從局子裡出來後,就去見了葉曉彤。
接待室裡,聶律師向葉曉彤介紹情況。
“是這樣,因為楊先生嚷嚷著你是他花了一千塊錢買來的,所以我覺得,你們的婚姻違背了自願原則,你應該向法院訴訟申請婚姻無效,而不是離婚。”
葉曉彤不太懂這些,“有區別嗎?”
“還是有區別的,如果婚姻無效,你再婚的話,顯示的就是初婚,而不是二婚。另外,你還可以起訴你父母參與人口買賣。”
“然後呢,我父母會怎麼樣?楊光宗會怎麼樣?”
“如果此事成功定性,相關人員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你與楊光宗發生關係,他便涉嫌強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不過他說的給了一千塊錢,你父母應該還給他。”
“那這麼一來,是不是很麻煩?”
聶律師想了一下,點頭說:“是的,要去你老家取證,證明你確實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你父母強制,或者脅迫賣去楊家。包括你之前被楊家人毆打致落胎,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