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親屬。
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住所、工作單位等場所內從事影響申請人生活,並與上述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聶律師申請了一堆,全方面確定離婚期間葉曉彤的安全。
葉曉彤不懂這些,從派出所出來她還是很擔心。
“這樣就可以了嗎?”
“可以了呀。”
“他能聽話嗎?萬一他不當回事呢?”
聶律師笑道:“那好辦呀,他要是不當一回事,那我們就申請強制執行。他管不住自己,那我們就給他關裡頭去,讓鐵窗幫助他管住自己。”
也不知怎麼的,聽著聶律師的話她就很安心。
……
楊光宗養了幾天傷後,等來了葉曉彤申請的安全禁令。
他文化不高,看了半天倒是連蒙帶猜的看了個半懂。
但他覺得不可思議,葉曉彤是他媳婦,哪有不准他靠近他媳婦的事?
“我沒讀多少書,同志,你能不能幫我念一遍?”
“可以。”同志接過來,對著那安全禁令給唸了一遍。
什麼禁止這個禁止那個的,說了一堆他倒是聽懂了。
“意思是我不準再接近葉曉彤?”
“對,是這個意思。”
楊光宗頓時就炸了,拍著床板道:“憑什麼呀?那是我媳婦,憑什麼你們不准我接近我媳婦?”
“因為你對他實施家庭暴力,為了她的安全,禁令有效期內,你不準再靠近她。”
楊光宗氣樂了,笑道:“我倒是不信了,這世道還有不能靠近自己媳婦的禁令。”
看他這法盲,同志好心的給他普法。
“別說是夫妻關係了,就算是父子關係,你要對人家動手了,人家也能申請不准你靠近。”
楊光宗起初還覺得對方在開玩笑,可看對方認真的樣子,好像是真的。
“我真不能再靠近葉曉彤?”
“不錯,希望你按照禁令嚴格執行。”
“那……那這有效期多久?”
“首次申請是半年。”
楊光宗氣急,半年?要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