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繞了大半圈,終於來到了一片山谷中的村落,正是李家村,只是村子的民居並不密集,一戶戶人家相隔較遠,都是一些獵戶、農戶之類的百姓,林昭一路打聽,這才發現李家村已經不再是原來的李家村,而是變成了一個百家村了,外姓人不斷湧入,相反李家的人口凋零,走的走、散的散,如今李氏一脈就只剩下一個窮困潦倒的書生在村子裡生活了,書生的名字大家都忘記了,就知道他叫李秀才,年年趕考年年不中,家裡的產業早就賣空了,如今落得一個家徒四壁的下場。
林昭來到李秀才家的時候,發現村裡人的說法絲毫沒有誇張,真正的一個家徒四壁,甚至連壁都沒有了,這間茅草屋的前方土牆的一半都坍塌了,只剩下兩根木頭立柱悽悽慘慘的立在那裡,家裡更是什麼都沒有,一口鍋、一抱柴禾,還有少許的米麵,這大約就是他最後的東西了,此外就是一摞收拾的乾乾淨淨的聖人簡牘,這秀才雖然窮困潦倒,但對書簡卻沒有絲毫怠慢。
此時,灶臺後方,一個渾身打補丁的秀才正在燒火,而鍋裡則煮著兩隻雞蛋,這應該就是李秀才今天的晚飯。
“請問。”
林昭站在外面,雖然一眼就能看到裡面的光景,但依舊不敢冒昧,在外面抱拳恭敬道:“這是李秀才家嗎?”
李秀才一愣,急忙撣了撣身上的灰塵,起身來到外面:“我就是李秀才,這位公子是?”
“哦,我是一個外鄉人。”
林昭笑笑:“剛剛走過登仙台,對當年建造登仙台的李純仙人十分仰慕,所以來到了李家村,想看看李純仙人的後人。”
“慚愧慚愧……”
李秀才的臉一下子就紅了,道:“李家不肖子孫,給祖宗丟臉了……”
“沒有的事。”
林昭笑笑:“讀書做學問,絕對算不得什麼丟臉。”
“這位公子看起來斯斯文文,當也是一位讀書人?”
“嗯,小時候上過書塾,算是讀過一點書,但肚子裡的墨水就一兩滴,所以不足為人道。”
“這樣啊……”
李秀才看了看天色,夜幕已經開始降臨,於是急忙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外面露天放著的凳子與破舊斑駁的桌子,笑道:“公子從遠道而來,想必也辛苦了,先且休息一下。”
“嗯,謝了。”
林昭也不客氣,轉身坐了下來,而李秀才則轉身從鍋裡將兩個煮熟的雞蛋撈了出來,放在涼水中稍微冷卻了一下之後便徒手撈了出來,放在一隻缺口的碗中,捧著遞到了林昭的面前,笑道:“家徒四壁書侵坐,也沒有什麼好招待的。”
這是他今天唯一的晚飯!
林昭皺了皺眉,這李秀才的心性定然是不壞的,只是死讀書把自己給讀傻了罷了,就在將雞蛋交給了林昭之後,李秀才一拍腦門,道:“哎呀,差點忘了!”
他急忙返回屋裡,取出一本破舊手札,稍微蘸了少許墨汁之後便在手札上寫下了一行“欠王嬸兩個雞蛋”,之後將手札收好,重新回到外面,卻發現碗裡的雞蛋絲毫未動,他頓時更加羞愧了,道:“公子為何不吃?沒事的,我不餓,中午吃得太多了。”
他摸摸肚子,那肚子卻不爭氣的咕咕作響起來。
林昭神色平靜,也沒有嘲笑,論窮,誰能窮得過當初的林昭,那才是真正的家徒四壁,所以何時何地,林昭這輩子都不會嘲笑別人貧窮,畢竟自己是經歷過的,他笑笑,從懷裡往外掏東西,笑道:“我在山中訪仙,其實是帶了一些吃食的,李先生不嫌棄林昭的話不妨坐下一起吃點。”
說著,一包燒雞,一包五花肉,一包鹽水花生米,都在桌上攤開,然後取出了兩壺酒和兩隻酒杯,給自己和李秀才都倒上一杯酒後,他開始剝雞蛋,一邊吃著雞蛋,一邊喝酒,味道好像……就有點怪怪的,而李秀才則咕咚嚥下一口口水,林昭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他吃了自己的雞蛋,自己也可以吃他的吃食了,不這樣的話,是怕自己不好意思。
一時間,李秀才的臉龐再次通紅,心中無比羞愧,但抵不過眼前的美味,只得拿起了筷子。
林昭倒也爽朗,拿起一杯酒,笑道:“走一個?”
“行,走一個!”
李秀才與林昭碰杯,旋即一杯美酒入肚,再吃上一口燒雞的雞腿肉,李秀才的眼圈頓時有些溼潤,這些年來,這大約是自己這輩子吃過的最好的東西了,至於眼前的這位年輕劍客,顯然是個肚子裡有墨水的,一身君子氣度,莫非是自己命中的貴人?
……
幾杯酒下肚,李秀才微醺,有些愁更愁了,將酒杯輕輕放在桌上,輕聲道:“李某羞愧啊……讀了這麼多年的書,卻連一個功名都沒有,真是羞煞了祖宗的臉面了,今年馬上又要趕考了,跟鄉親們借了盤纏,若是再中不了舉,便也不想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