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歷三十三年,仲夏時節的某個清晨,帝都護衛騎士團長家中一陣忙碌,侍衛緊張地向力樂默克報告:“天吶,少爺又把後院炸燬了!”
剛執行完宵禁任務的力樂來不及換下盔甲就匆匆趕去,卻見兒子滿臉遺憾地望著廢墟,呆呆佇立在一邊。
力樂拍拍他的肩:“嘿混小子,今年第幾次了?配方還是沒成功麼?嚯嚯,人沒事就好!”
“老爹,等我長大了就去北海挖兩磅冰棘草還你哦”小孩說完,撒開步子跑遠了。
“冰。。。。。。冰棘草?默克,你給老子站住,我要把你扔進紅杉森林喂狼!!”騎士團長憤怒地追趕著。
小默克瘋跑到前廳,望見一個美麗的少婦正在悠閒喝著早茶,“哈哈哈,救星還沒出去,萬幸呀。老媽救我,我要被狼吃了!”
少婦一顰眉:“熊孩子,哪來的狼啊?”正說著,力樂滿臉通紅地跑進來:兩磅的冰棘草呀!價值兩千金幣,一根都不剩!一根都不剩!
少婦微笑著按了下他的手“這不是我同意的麼?你那些草藥也是別人送你的,留著也就泡來喝,還不如給孩子玩玩呢?”
力樂十分肉疼地還想爭辯什麼,可看見夫人嗔怪的眼神欲言又止,轉眼間一抹耐人尋味的微笑在臉上漾開,“小默克,晨練的時間到了,走,走,咱去練練,今天爹親自教你刺靶”
奧特西帝國內每個孩子都有一個騎士夢,那銀白的鎳鋼盔甲,精緻的雕紋頭盔,潔白的馬匹,象徵勇氣與力量的長劍馬槍無不令人魂牽夢縈。
可惜不是每個孩子都能將這個夢實現,一個騎士培養需要十幾年,接受最正統的武技與軍事訓練,還要去教廷接受騎士精神的薰陶,最後才能被貴族王公授予騎士頭銜。因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是要完全脫產學習的,在農耕社會,青少年又是重要的勞動力,而且訓練需要花一大筆錢,尋常人家想都不敢想。
因此大多數人七歲開始就當侍童,能夠為騎士牽馬都是一份榮譽,耳濡目染幾年後,有資質的會被某個騎士看重,作為扈從陪伴左右。帝國規定一個騎士能夠帶五個扈從,照顧他的飲食起居,其薪金由騎士所效忠的領主給付。作為最末等貴族,這樣的待遇已經是相當不錯了。
騎士的訓練是枯燥的,那個“變態”老爹也完全不按正常進度來,小默克五歲的時候就被他綁在馬背上折騰,當看見小兒子顛簸地大叫時,力樂只是哈哈大笑,隨口就蹦出“老子當年。。。。。。。。。”
今天是刺靶訓練,重達二十磅的長槍被小默克掄在手中,倒也像模像樣。
“咦,這小子今天怎麼這麼乖?得仔細看看”只見他手握小長槍,一次次突刺上挑,嘴裡不停唸叨“屁股,屁股”
沒多久,靶心就被捅爛了。
小默克剛結束訓練,躺在地上曬舌頭,突見牆頭伸出一個腦袋來,“又被你老爹抓著晨練啊?聽說城南來了馬戲團,一起去看看麼?”
說話的是一個和他長不多大的小男孩,名叫切傲格·洛西斯,是洛西斯公爵的兒子,小默克習慣叫他傲格。
“大哥,進來說話呀”
“不止是我呢,老三老四都被喊出來了”
牆頭又冒出兩個小腦袋,左邊那個相貌可愛,一雙大眼睛閃著希冀的光芒,鼻頭有幾顆小雀斑,他是帝都圖書館長的兒子,羅賓·雅為。右邊那個小孩長得圓滾滾的,嘴上還殘留著花生醬。史特·維斯,城防長官維斯伯爵的孩子。
“我們就不進來了,伯母因為小艾達的事情會怪罪我們的!”傲格往左右瞟瞟小聲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