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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林俊從此成了異地戀。剛開始我們還每天互相問候,漸漸地,幾天才聯絡一次,因為互相思念,卻見不到面,就只能維持關係,減少心裡的痛苦。
我從小區搬到家裡住,有時候關店晚了也在店裡住。
林俊還保留小區的房子,每個月交租金。說是讓我住著舒服,也方便他來看我時住。
他走後我即刻上夜校,一個星期上五個晚上,既不影響開店,又不影響生活。
星期一的晚上,我下課了,在夜色中跳上回程的公交車。我是去鎮上讀的夜校。
我真的太累了,坐在便打瞌睡。
車子客人滿座,大家都在高興的互相交談。
“美女,醒醒,有人想打你主意了。”
我睜開眼,果然,我右邊的那個賊頭賊腦的男人,正在企圖奪我的手袋。
“你在幹啥?再不鬆手本姑娘打你。”我嚇唬他道。
他做賊心虛,鬆開手走進裡面去了。
“謝謝你!”我向左邊的那個男人笑笑道謝。“不用不用,這是我應該做的。”他笑著說,露出一排整齊且潔白的牙齒。
我這才發現,原來他長得好帥,與林俊的長相不分上下。
“可以讓我知道你的名字嗎?你住哪?”他好奇問道。
我告訴他我的名字和住處。
“原來我們住得近,不如我送你回家吧!”他熱情地,我點點頭表示同意。
然後他告訴我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叫王雄,也是我們本地人。只是從小在大城市長大,大學畢業後才跟隨父母回來這兒上班。
相信他的條件不錯,因為他也穿著一身的名牌。
“小妹,你做我女朋友,好嗎?”冷不防他突然冒出這一句。
我猛烈的搖搖頭,“我有男朋友。”我告訴他。“哇塞,你這麼小就有男朋友?”他大跌眼鏡。“剛談半年,然後他就回臺灣了。”我如實回答。
“你們異地戀?”他問道。
“嗯嗯。”我點點頭。
“異地戀很辛苦啊!”他說。
“沒有辦法。”我鼻子一酸,差點兒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