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被砍死了一個。
在家裡面被亂棍打死了一個。
有一個嚇得想跑路,跑到了碼頭,結果被人按在水裡面溺死了。
最後一個混混嚇得幾乎發瘋。
他沒處躲,沒處藏。
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有人追殺他。
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這小子居然聰明瞭起來。
他自己去投案,然後被判了。
進了號子的混混以為自己安全了。
但是不久,他被人用牙刷給捅死了。
……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
最慘的是幾個富二代。
原來熱衷於酒吧撿屍的,不只是那些爛仔,那些地痞。
還有一些很有錢的公子哥。
這些人不是沒錢,他們不是用錢弄不到女人。
但覺得那樣不刺激。
反而覺得酒吧撿屍很刺激。
因為有錢有勢,所以就更加有恃無恐。
甚至女孩不是很醉,還有清醒的意識,都會被他們強制帶走。
萬一東窗事發,就會有花錢請的大律師出來表示,這不是強迫,這只是一個交易。
那些女孩是收了錢的。
那為什麼又翻臉了呢?
一定是在敲詐。
在華京,就有幾個這樣的富二代。
不知道禍害了多少女孩,卻一直逍遙法外。
直到有一次,三個富二代又撿了一個美女。
美女發現自己被糟蹋後,沒哭,沒鬧。
三個富二代因為太猖狂,所以居然還留在了案發現場,吃著精緻的早餐。
他們還想挑逗一下美女。
問美女,好玩麼?還想玩麼?
卻聽美女冷靜地說,我有艾滋病。
好玩麼?
還想玩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