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
金燦燦母親涉毒被判重刑,現在卻是重病難治。
接到這樣一個電話,張怕想都不想直接拒絕。
打電話的警察說:“那什麼,其實我知道你是為孩子好,但是,孩子畢竟是人家的,總不能臨死都見不到吧?”
張怕說:“那個人反正要死了,燦燦的未來可是一片美好。”
警察想想說道:“咱能不能想個折中的辦法,你帶孩子來醫院,讓孩子媽媽偷偷看一眼?”
張怕說不行,又說:“電視劇都這麼演,說是偷偷看,從來就沒有成功過的時候,看到之後大人就哭,小孩就要裝傻詢問那個阿姨為什麼哭……無聊不?我家燦燦沒這麼笨。”
警察說:“可她不是你家的。”
“是,必須是,戶口跟我落在一起,怎麼不是?”張怕大聲說。
警察說:“不是落在孤兒院麼?”
張怕說:“我現在就把戶口遷去孤兒院!”
警察想了下說:“要不這樣,你什麼時候有時間?下午,或是明天?我讓孩子媽媽跟你通話,你跟她談。”
張怕說行。那面就掛上電話。
隔天上午,昨天那個警察又打來電話,說上兩句,換成金燦燦媽媽通話。張怕直接說道:“為了孩子好,我不希望你見她,我知道很殘忍,但是你不希望她能好好活麼?你給不了她的,我都能給,當然母愛不能給,可我結婚了,我老婆對她也特別好,當自己孩子在養。”
金媽媽沉默好一會兒:“我想她,我住院的時候都在想她,每次都在想養好病、也是出獄以後的生活會怎樣,我想,那時候她應該讀高中了,或者初中剛畢業,我要努力賺錢供她讀大學,我一直這麼想,可老天真殘忍,連幻想的機會都不給我了,醫生說我病情嚴重,我知道是沒幾天活頭,就是想在臨走前看看孩子,好麼?”
倆人各說各的道理,都沒有錯,人活著總會遇見這種事情,可是需要選擇啊,該怎麼選?
張怕堅持自己的想法:“你可以見她,但不能在你的病房,只能偷偷見。”
“我想仔細看她,一輩子就這麼一次機會了,你還不給我麼?”金媽媽說。
張怕說:“我給你照片和影片,放在電腦裡給你,很多很多,好不好?”
“我想和她說話。”金媽媽又說。
張怕說:“你要這麼想……”
金媽媽說:“你能問下孩子的意見麼?假如說,假如以後她長大了,肯定要問親生父母是誰,在哪,也許想要見我,可如果知道我死了,而你卻不給我們倆見最後一面的機會,你想她會怎樣?”
張怕沉默好一會兒:“你贏了,我問她。”又說:“把電話給警察。”
等那名經常接過手機,張怕說:“我先問孩子,問好以後給你打電話。”
那警察說好,倆人結束通話。
金媽媽說的對,萬一金燦燦想要知道親生父母的事情怎麼辦?萬一因為這件事情生氣怎麼辦?孩子需要知情權,不能因為短短的一句“我是為你好、我是為你考慮”就代她做主。
下午放學,張老闆難得行使一次特權,喊九龍集團司機開車來接他,再去學校接任。
金燦燦和孟小佳一直是一起走,出校門時,張怕想了又想,到底沒有分開她倆,喊上車,讓司機往市裡開。張怕問她倆想吃什麼?
金燦燦想了下問話:“你今天為什麼要接我們放學?”
張怕說有事情跟你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