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怕回話說沒在家。
龍小樂說:“正好,趕緊過來,介紹幾個人給你認識。”跟著補上一句:“嫂子也得一起。”
張怕說:“咋的?又有舞蹈愛好者?”
“趕緊來吧。”龍小樂給出地址。
張怕跟於躍、於文說:“你們昨天見過那傢伙,喊我去救駕,咱這面就不行了。”
於躍說:“也行,不過你明天上午得空出來。”
張怕問:“串子能賣出去了?”
於躍說:“不是你那項鍊的事兒,是幫我出氣。”
張怕說:“出氣?花錢請打手啊,我不擅長。”
“少來。”於躍說:“事情的由頭是你,你不解決誰解決?”
張怕很是鬱悶:“大俠,難道我的王八之氣已經能輻射萬里了?我遠在郊外,你們也能感受到?”
“感受你個腦袋。”於躍說:“是上次的事兒。”
“上次?古董騙子訛你了?”張怕說:“不應該啊,騙子又不是強盜,專業不對口。”
“對你個腦袋,明天等電話,約好了你就出來。”於躍帶著人要走。
張怕大喊:“到底什麼事兒?我幹嘛了就得對你負責?”
等於躍這些人離開,劉小美問張怕:“以前什麼事兒?”
“能有什麼?跟我賭拳,這不是明擺著送錢麼,我怎麼好意思不收……”話說一半停住,張怕知道於躍說的是什麼事了。馬上拿出手機打過去:“說吧,我和誰打?”
於躍愣了下,跟著問:“你怎麼知道的?”
“怎麼能不知道啊,就我這麼聰明。”張怕問:“這次賭多少錢?”
於躍想了下說:“你不知道具體事情,先玩,明天上午再說。”
張怕說聲好,結束通話電話。跟劉小美打車去見龍小樂。
按照龍小樂發過來的地址,來到東三環一棟大廈前面停下,坐電梯上到頂樓,是一家小酒吧,名字叫遠望。
龍小樂等在門口,接上二人往裡走。走廊盡頭有道門,門口守著個男服務生,看見龍小樂三人,主動推開房門,說聲請。
裡面是個大包房,四圍散擺著各種沙發桌,擠一擠能坐二十來個人。房間裡倒是沒有那麼多人,五男六女共十一個人。
酒吧裡總是燈光昏暗,屋內不同,明亮燈光照出每一個人的臉龐。張怕打眼一掃,認出最少七個人。
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帥哥看見他們進門,馬上迎過來:“我是林遠,歡迎歡迎。”一句話表明主人身份。
在林遠說話的時候,一個穿短裙的漂亮妹子快步走過來:“真是你啊,你好你好,我是你的粉絲。”
她的說話物件是劉小美。劉小美有點不好意思:“你太客氣,其實我是你的粉絲才對。”
屋裡十一個人,張怕能認出七個,因為都是明星。林遠是當紅小生,應該說是曾經的當紅小生,現在是實力派影帝。酒吧是他開的,倒不是為了賺多少錢,圖的是有個能喝酒放鬆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