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遠來彙報新情況,撞傷老太太但是不肯承認的大隊長出院了。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他撞人,案子拖下來。再一個,肇事車輛始終沒找到。
儘管於家上下到處找關係,可說和的人也不少,反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事情鬧到現在這種地步,基本陷入僵局。儘管於家上下滿心不爽,可誰也不能一直糾纏著一件事情不放。
這裡面有兩個條件很重要,一個是老太太醒了,經過診斷、檢查,確認身體沒有大礙,主要傷在腦袋。醫生建議住院觀察一段時間,也是對大腦做仔細檢查,如果一切朝好的方向發展,老太太就算平安過關。
另一個條件是,對方肯出錢,首先是負責醫藥費,其次是兩萬營養費。人家的理由是,不論是誰開車撞人,這輛車以前是大隊長開,為了消除對自己的不良影響,別再說這件事情,大隊長願意出錢買個平安。
從事發到現在一個多星期,拖到這樣一個結果……可以這麼說,換成你我,大多數人都會選擇認了,實在是耗不起啊。
於遠說:“人家還說了,不追究我爸打人的事情。”
等於是又一個附加條件,張怕問:“打你的人呢?”
於遠回話說:“大隊長說不知道是誰幹的,不過傳話那人說大隊長說的,會幫著抓兇手。”
張怕笑了一下:“真不知道?”
於遠回話說:“我不知道。”
這是比較有意思一件事,一個警察開車撞傷人,然後指使打手毆打傷者家屬?
好象是有點不對?
張怕問:“你爸,還有你二叔,都有沒有被打?”
“沒有,他們那幾天在醫院。”於遠回道。
張怕說知道了,又說:“回去好好看書。”
“放心!就衝你為我捱打,我一定考個重點高中給你看。”於遠信誓旦旦說道。
張怕說:“你考上重點,省城大小館子隨你點,我請客。”
“就這麼定了。”於遠說:“你等著,最低檔次市重點。”說完回教室。
不要說被車撞,就是拔個罐,一個星期都不帶消的。張怕現在的身體狀態是處在恢復之中,跟以前比差上許多,而且時不時會痠痛。
現在,於遠離開,張怕摸摸後背,心說:你要是真能考上重點高中,老子這一下沒白撞。
稍晚些時候,吳成遠打電話商議陪練的事情,問明天可不可以,上午九點到晚上七點。
張怕驚訝道:“這麼長時間?”
吳成遠說:“不然呢?十萬塊訓練費,得賺回來。”
張怕說:“還真賺不回去,我起碼一個星期沒辦法動手。”
“怎麼?你受傷了?”吳成遠問道。
張怕說:“差不多吧,被車撞飛了,估計再有十天能養好。”
“十天?”吳成遠計算時間:“我們來一週了,再過去十天,這個月一半沒了。”
張怕說:“放心,我答應的陪練次數,一定會完成。”
吳成遠想了下說:“那也行,改天找你。”結束通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