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怕說:“音樂會可能辦不下去,假如說你們合作一把,把開機儀式跟音樂會搞到一起,別的不敢說,肯定是電影界開機儀式的頭一遭!對電影宣傳有好處吧?”
荀如玉思考下說:“你能定下來麼?”
張怕說:“你要是同意,我現在就去聯絡,有訊息馬上告訴你,放心,最多一個小時半個小時就有回信,然後你再跟盛總、龍總談,畢竟是他們出錢,畢竟開音樂會也要花錢,你說是吧?”
荀如玉問:“音樂會大概投多少錢?”
“租金五萬,我覺得這個錢你們完全可以做進電影投資裡,再是藝術家們的酬勞,按每人五千算是十一萬,這個錢是不是有點多?”張怕問道。
荀如玉說:“你先跟那面聯絡,我等你電話。”
張怕說聲好,馬上打給劉小美。
這個上午,一向不務正業的張老師再次不務正業,做起演出掮客的活計。
聽說要跟電影的開機儀式搞到一起,劉小美問:“是不是要冠名?”
張怕說:“這個是細節,你先問學校領導,能不能合在一起搞?合起來搞,電影肯定要做宣傳推廣,也就是多了向外界宣傳介紹學校和學校老師的機會,冠不冠名的話……其實冠名更好,所有開銷都由電影劇組包了。”
劉小美笑道:“我估計,不太可能讓一個電影冠名,很沒面子的。”又說:“我問下領導意見,你得多等會兒。”
張怕說好,於是就等吧。
倒是龍小樂先打回來電話,說跟他爹說了,他爹不在意,反正電影劇組成立,有自己的帳目,花什麼怎麼花,有導演做決定。
大約四十分鐘以後,劉小美打回來電話,大概意思是,校方對聯合在一起搞活動的方式持不否定的態度,但有兩件事一定要說明,第一個是場租費,由劇組支付;第二個是冠名問題,絕對不能把影片名字冠在音樂會前面,不能讓大家看著,哦,這一場音樂會其實拍電影的那些人搞的,單純為了宣傳而已。
張怕問:“沒提個人酬勞?”
劉小美說:“這個屬於細節,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劇組方下午就能去學校敲定細節,這樣也要讓老師們繼續排練,爭取有一場高水平的演出。”
張怕說知道了,再跟荀如玉聯絡。
這一上午過的那叫一個充實,連續的電話打出去,換回一個又一個訊息。
在這個電話裡,荀如玉說大方向沒問題,細節要當面商定。
這是肯定的,於是,張怕定好下午去音樂學院,跟校方直接面談,成不成的趕緊定下來,畢竟沒幾天時間。
這該是世界上最不靠譜的演出活動,從談判到正式開演,僅有四天時間。
中午隨便吃些東西,下午跟龍小樂等人匯合後,趕去音樂學院。
張怕不想去,可他是中間人,必須在場。
劉小美也必須在場,再有音樂學院一個負責對外事務的副院長負責談判。
劇組一方人比較多,導演來了,龍小樂來湊熱鬧,荀如玉來了,製片人來了,還有個法務,只要談妥細節馬上籤合同。
劇組一方不是冤大頭,再一個,現在的《逐愛》是有合作方的,龍建軍和盛開來負責出錢和省內市場,搭上了京城一家影視公司,人家也出了部分資金,最主要的,人家有銷售渠道。
大家坐下一談,劇組方先擺條件,可以不冠名,可以合作搞,也可以給場租,要求是,在音樂會中間給他們半個小時,做新片開機釋出會。此外,音樂會演職人員的薪酬,他們不負責。(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