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學生們放學離開,張怕在教室裡多留一會兒,琢磨下這件案子。
想要對一件事情做分析做判斷,必須要掌握足夠的資訊。張怕所知不多,不能跟警方專家做比較。但也正因為沒掌握什麼情況,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去想象,不受任何限制的去想。
不論辦什麼案子,一定要把自己替代成罪犯。站在罪犯的角度去想象、去構思整件案件的發生原因及發生條件……
假如自己是劉長門,弄一批越南妹子做皮肉生意,肯定要跟轄區派出所打好交道。不過再怎麼打交道,也不會讓警察瞭解自己的底細,所以這條線索放棄。
十幾個妹子在一起,吃飯是大事,應該是外賣……上廁所也是大事,不能出來暴露目標,住處要有很好的上下水系統,這個比較難查……假如有例假呢?應該不會這麼巧。十幾個妹子在同一時候來大姨媽……
他在替警察想案情,可想來想去沒想到什麼好點子,而自己能想到這些,警察應該一定會考慮進去。更何況警方有罪犯拼圖。怎麼想都會比自己先一步抓到壞人。
又呆上一會兒,騎車回家。出校門的時候,有一輛中巴快速開過去,張怕琢磨琢磨,萬一劉長門有輛中巴車,隨時準備逃跑。在阮秀秀逃掉以後。他會不會開車把人帶走?帶離這個城市?
要真是這樣的話,就是把省城翻個底朝天也沒用。
想來想去,這裡面只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不論劉長門是本地人還是外來人,一定跟當地一些混黑的傢伙很熟,否則沒法開場子。
那麼,只要找到萬佳商場那個地方的老大就行了……
前面紅燈,張怕停車,看著紅燈在讀秒,忽然覺得自己痴了,怎麼回事?為什麼去考慮一件有的沒的的事情?自己再厲害,也不可能厲害過專業警察。
至於說找萬佳商場那一片的老大……有七十二小時限時破案的命令,別說那位老大,即便是當地派出所都會被捋一遍。
眼看著紅燈轉綠,蹬腳踏車過道,同時自嘲一笑:自己就是個普通人,千萬別裝神仙。
這一個白天,學生們浪費了時間,他也浪費了時間,回家後抓緊時間幹活。晚飯也只是隨便應付一下。
在寫文的時候忽然有個想法,如果自己是書中主角該多好,別說破案,就是大太陽,還不是一拳就打碎的事情?
亂想一會兒,繼續幹活,零點前完成全部工作。
關電腦的時候又想起做故事主角的幻想,接著再想起劉長門的事情。
這個人是漢族,能學會越南話,說明不笨,笨人也支不起這麼大一個攤子。
既然不笨,那就往聰明裡想。在市裡弄起一個不小的皮肉場所,要看好十幾個女孩,還要招攬生意,一定要跟附近的各方勢力搞好關係,就是說一定留有特別多的線索。
特別多的線索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危險。劉長門假如是早做好逃跑準備……這是一定的。如果沒有早做準備,憑警方的搜查力度,早該抓他出來才是。
既然早做好逃跑準備,那就一定不會跟以前的任何人有瓜葛,也就是說以前認識的所有人,那所有的線索,沒有一點用處。
那麼,還有什麼線索是有用的?
假如說劉長門選擇逃跑,好象也只有這個選擇,或者說起碼有六成可能選擇逃跑。逃跑需要交通工具,能裝下十幾個女孩、還有六、七名打手的車,起碼是輛中巴,或者是幾輛小吧?
如果真是這樣,最應該做的就是查道路監控,看出城的中巴車、或小巴車,在阮秀秀逃跑後一個小時或兩個小時的時間裡,又曾經在萬佳商場附近出現過?
確切說,就是在被查封的皮肉場所附近出現過?
張怕正想著,電話忽然響起,是老孟,說有人知道劉長門,外號叫越南仔,是下面縣裡一個混混。
下面縣裡?張怕馬上問:“是哪個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