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氣很好,風和日麗,陽光稍微熱辣了一點,但也有好處,一大早不會太涼,今天的輪班人員全都準時到位,我,小怡,老楊,胖子,三哥,各自忙著各自的準備工作。
也許溫度適宜,天氣良好,洗淨了所有人的煩躁、病痛與疲倦,所以一直到10:00還沒有接到任務,但是我們不敢掉以輕心,因為“事出反常必有妖,前面不忙後面忙”,這個已經是行內不成文的規律了。
果然,10:28,“咚咚咚”簡訊響起,有任務,內容如下:發單時間:20xx年07月21日10:28:15任務號xx0721xx8552,現場地址:xx市永安路全季酒店,聯絡人:先生,聯絡電話:182xxxxxx,主叫:182xxxxxx,主訴:中毒。情況不是很好,我們不敢怠慢,趕緊上車,還好,事發地點據我們不遠,導航快速搜尋,那個地方只有一家全季酒店,不會走錯。車子開始駛出醫院,小怡撥打電話,響鈴了四、五聲才接通:“喂!你好,我們是120,請問你是什麼物品中毒?有什麼不舒服?”對方有點舌頭大,但還是能聽的清楚:“我喝了1瓶農藥,兩瓶白酒,我不活了,我來找我女朋友!”我和小怡對望一眼,問題很嚴重啊,這種如果不及時救治,肯定會有生命危險,農藥有毒大家都清楚,如果再加上酒精,促進毒素吸收,患者中毒會加重,看來他的自殺念頭很強烈。我示意小怡繼續瞭解情況,“你好,你現在哪裡不舒服嗎?有沒有嘔吐?你的地址是在永安路全季酒店嗎?”對方的回答依然條理清晰,可能酒精和毒素還沒有大量吸收,也有可能攝入沒有那麼多。“我想死,我沒在酒店,我在橋下,我好的很,不用你們來救我”隨後結束通話了電話。
什麼情況?不在報案地點?這可怎麼找,如果患者說的是真的,每耽擱一分鐘,他的生命就多一份危險,我連忙回撥電話,需要確認正確地址,但是患者結束通話未接。我只能求助排程,我快速撥打120,迅速彙報目前情況,請排程電話定位患者的同時,聯絡轄區派出所幫忙尋找患者,隨後結束通話電話。大約10分鐘,我們趕到全季酒店樓下,此時110警車已經停靠在路邊,當我們停好車時,民警已經走出了酒店。我趕忙下車和民警招呼道:“你好,同志,是在找那個自殺的人嗎?”對方點點頭,說:“是的,接到你們的電話,我們剛好在附近,但是在酒店確認了,沒有這個人,也沒有這個手機號碼登記”我們面面相覷,目前的資訊無法尋找患者,隨後只能由民警再次撥打那個報警電話,對方接通後,民警開擴音,使我們都聽得到對方的聲音。“喂,我們是派出所,請問你在哪裡?是不是喝了酒也喝了農藥?”對方的回答也很乾脆:“不錯,我喝酒了,喝了兩瓶白酒,喝了一瓶農藥,我來找我女朋友,我不想活了。”民警同志馬上接話:“請問你現在在哪裡?我們可以幫助你”。對方回答:“不用你們幫,我在橋下。”隨後就結束通話電話,正在我們一籌莫展的時候,我的電話響了,拿起來一看,是排程打來的:“你好,民警到現場了沒有?現在有沒有找到病人?他剛剛又打了一次120,我們的系統初步定位還是在永安路那附近,但是具體地址無法定位。”
沒有其他辦法,我們只能和民警繼續回撥對方電話,希望能在交談中確定位置(事後透過詢問,民警可以透過手機定位,但是程式相對複雜,需要透過市公安局和電信部門,定位有一定的範圍,也做不到完全精準),電話交替撥打,對方一下接通,一下結束通話...此時已經摺騰了快30分鐘,雖然患者口齒逐漸變得不清楚,回答問題的思維也開始混亂,但是聲音依然清楚洪亮,仍然拒絕說出具體地址,目前我根本拿不準患者到底有沒有喝農藥,有沒有中毒,但是患者的表現反而越來越像酒精中毒,所以我們在直嘗試與對方電話溝通的同時,仍然在周圍不斷尋找,民警一共出動了兩輛警車,兵分兩路,一路排查附近的賓館,尤其是名字裡有個“季”的賓館,一路尋找周圍天橋及立交橋下是否有可疑人員...透過不間斷的交流,我們也大概瞭解了對方的情況:患者是外地的,來本城市是為了找女朋友,但是不知什麼原因,沒有見到,可能對方還要分手,所以一時想不開,準備自殺。我們還套問了對方女朋友的電話,但是撥打過去後是空號,也用了哄騙的言語誘使對方說出所在地址,或者到達標誌性建築物旁等待救援,但都沒有成功。最後,民警也被迫採取了手機定位技術,但是發現對方的位置在不停的變化,而且不定時開關機,此時,我們意識到,患者是不是在報假警,是不是存在酒精中毒後的行為異常,這一點卻沒辦法考究。
終於在我們已經擴大搜尋範圍至周圍街區時,我接到排程中心的電話,對方撥打電話退車,我們的任務被取消,此時已經過去3個小時,患者依然沒有農藥中毒的跡象,我心中充滿怒火,有一種去好心救人反而被耍的感覺,只是“狼來了”的故事在現實中,尤其是對於我們急救人員來說,根本不成立,不管真假,我們都要出診。不管對方是不是酒精中毒或者因失戀報復社會,這種行為我們都認為是可恥的,也是違法的,至於後期民警是否會追究他的責任,這不在我們的工作範圍,我也沒有追問。我們匆匆和民警握手告別,看的出來,對方的心情也不是很好,但我們又能說什麼呢?
回到站上,大家都沒有胃口,用胖子的話說,是被“氣”飽了吧,我們只是喝了點水,沒人去理會錯過的午飯,都在七嘴八舌的聲討這位“自殺人士”。可是還沒有休息10分鐘,“咚咚咚”簡訊響起,任務內容如下:發單時間:20xx年07月21日14:48:25任務號xx0721xx9612,現場地址:xx市寶福新村140棟,聯絡人:先生,聯絡電話:139xxxxxx,主叫:139xxxxxx,主訴:跳井。又是一起“自殺事件”?我們心裡充滿了懷疑,但是不管有多少疑問,我們依然以最快的速度出警,路上重點檢查了呼吸輔助裝置,患者跳井和跳河一樣,多考慮溺水,重要的急救措施是清理並開通氣道,保證患者恢復呼吸及迴圈。這次路程有點遠,大概20公里,雖然不是上下班高峰期,老楊依然開啟了警報,希望能在路上多追回一點救人的時間。我依然回撥了對方的電話,“喂,你好,我們是120,請問...”對方傳來一箇中年男性聲音,透著焦急:“我們發現老人掉井裡了,我們沒辦法救,也不知道具體情況”。我安慰道:“發生大概多長時間了?現在請你馬上撥110報警,可能也需要撥打119求助,需要先把老人救上來再說。”對方立刻回答:“我們已經報警了,警察讓我們打的120,請你們快點來。119警察說會聯絡的。”我答道:“我們已經在路上了,請問你一下,老人在井裡還能發出聲音嗎?或者拍水掙扎的聲音還有沒有?”對方這次的回答帶著哭音:“什麼動靜都沒有了,你們到哪裡了?”我的心咯噔一下,這表示老人死亡的可能性太大了,我迅速和對方說了位置,表示儘快趕到,然後掛了電話。老楊已經知道事件的急切,再次加大了油門,我瞟了一眼時速表,100公里/小時,在城市的道路上,這也是我們的極限了,隨後囑咐後車廂裡的胖子和三哥,充好氧氣枕,再次檢查復甦包裝置是否完善...。
大約二十分鐘我們就趕到事發地點,這裡雖然是個城中村,但是建設比較好,道路寬敞,住宅整齊,每棟住房門牌清晰醒目...(後來才知道這個城中村是這個城市最富有的,因為機場建設,佔地拆遷,每家每戶都比較富足,連帶的整個村的建設都儼然是一座小城。)我們順著標識很順利地找到140棟,此時民警、消防都已經到場了,我們停好車,拿著急救裝置走進事發地,發現是一座四層獨棟自建房,天井處有一口老井,老人已經被打撈上來了,就在井沿邊,旁邊的消防人員邊收拾手中的救人裝置邊告訴我們,老人是頭朝下落入井中,井水深約一米,被救上來時已經沒有了呼吸。我們立刻上前檢視,老人已經沒有任何生命體徵,全身溼透,井水順著衣物流在了周圍的地板上,看的出老人落井後有一定的掙扎,口腔內充滿了渾濁的井水,還有少許泥沙和水草類植物,我們嘗試清理,但老人的頜關節已經無法完全開啟,老人的四肢屈曲,關節已經僵硬,初步判斷老人已經溺亡有一段時間了,沒有搶救的價值。我囑咐小怡連線心電圖,收集醫學死亡的證據材料。然後對家屬及現場的民警說:“老人已經死亡了,而且時間不短,沒有辦法搶救了...”家屬是一位四五十歲的男人,看得出他雖然心理有所準備,但依然抱有一線希望,當我宣佈老人確定死亡這個訊息時,悲痛瞬間依然擊垮了他,雙手捂著臉,一下子癱軟在地上,沒有哭聲,但是大量的淚水順著指縫流出,滴在地上和老人身下的井水混在一起...,我和民警趕緊攙扶起他,勸說他平復心情,我負責出具屍檢證明書及相關材料,民警則詳細詢問事件經過,同時通知刑偵勘驗現場(畢竟是非正常死亡,民警需要現場採集相關的證據)。事情的經過也比較簡單,因為事發時家屬並不在場,很多都是個人的推斷:老人男性,70歲,也許是洗衣服需要打水(井旁邊放著盆和衣物),也許是別的原因,結果摔落井中,家屬發現的原因是井旁有老人的一隻鞋,隨後發現老人落井,但已經沒有了任何聲音,因為家裡有自來水,水井已經荒廢很多年,只有老人還習慣時不時的去打點井水使用,如果沒有那隻鞋,可能發現老人落井還要更久的時間...至於這些陳訴,民警會不會採信,還需要現場勘驗的證據來說話,但是我個人還是相信的,雖然這不是我的職責範圍。
為了不妨礙現場勘驗,我們填報完材料後迅速離場,在回程的路上,我們習慣性的討論今天的兩起案例,收到的任務時感覺都是自殺求救,但實際卻相差甚遠,所以每一次出車我們都要和對方溝通,這樣才能收集第一手資料,獲得初步印象,才能在救治前爭取做好萬全的準備,才能在現場應付多變的突發事件,提高我們救治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