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朝朝說的對。
我和路思嘉認識了四年,我們見證了對方在這四年裡的樣子。
“好。”我有些哽咽地說。
71.
路思嘉在那一瞬間整個人都快樂了起來。
我彷彿看到一隻大狗突然搖起了尾巴。
他捏捏我的臉,湊得很近,說:“泠泠,我想親你。”
“剛吃了燒烤…”我有些扭捏,“有味…”
“你的味道是香香的,”路思嘉笑得像個傻子,“我就喜歡。”
我瞪他,他卻伸手把我抱在了懷裡。“不讓親,抱抱總可以吧。”他委委屈屈地圈住我,說。
路思嘉常年保持鍛煉,所以身材很高大。我比他矮十多厘米,能夠很輕易地被他包圍住。
啊,這是我曾經看小說的時候最磕的身高差。
72.
雖然我沒有醉,但是酒精真的有些讓人上頭。
而且我的腦袋正枕在路思嘉的胸肌上。
胸肌欸!胸肌!
人總是會對自己沒有的東西充滿渴望。
於是我。
小小地。
輕輕地。
揉了一下。
73.
就一下!我就揉了一下!
路思嘉被我這一揉弄得臉色都變了。
“你還不讓我親你,我看你膽子挺大的啊。”他用手抬起我的臉。
“啊…我沒…”我後知後覺地有些慌張。
路思嘉又笑,他從我說好之後就一直在笑,然後低頭吻了下來。
他的嘴唇是滾燙的,舌尖也是滾燙的,輕易就撬開了我的唇齒。我渾身發軟,任由他溫柔但緊密地糾纏著。
路思嘉…真的好會親親…
我迷迷糊糊地想著。
他沒有強勢的逼迫,卻鈎織了一個大網,柔和但堅定地將我籠罩在內。
我彷彿失去了時間的概念,在他的親吻下喉嚨裡無意識地發出輕微的嗚咽聲。
不知道多久以後,路思嘉才停下。
我喘著氣,後知後覺地發現他的手臂緊緊地箍在我的腰上,而我的手則攥著他的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