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們都是見義勇為,不對,都是拾金不昧的好同志了?我們得感謝你們啊?”
一位一身迷彩的軍人,突然開口道。
陳文哲看了他一眼,軍銜不低,不會他才是主官吧?
“不用,這是我們作為一名公民,應該盡的義務!”鄭宇打蛇隨棍上,也叫沒臉沒皮。
“行了,用不用我們搜查?把所有東西全部交出來!”
“交什麼?我們出來旅遊,也就是隨身帶了一些寶石當壓箱底,其他的還真沒什麼東西!”
看著鄭宇手中把玩著的黃金菸斗,軍官的眼睛有點抽筋。
可是,你怎麼能證明,這就是從海中撈上來的?
就算能證明,有這個必要嗎?
再看看其他人,居然每人手中都有著一枚寶石。
紅的、藍的,在燈光之下,居然不刺眼,反而帶著一種誘惑。
不用想,這些也肯定是從沉船上打撈上來的,但是,他們沒有證據。
再說,人家也報警了,並且沒有隱藏,他們這些執法人員要是心黑一些,就辦了他們。
如果心不黑呢?軍官看了一眼眾人,特別是其中似笑非笑的一個傢伙。
那笑容有點玩味啊,他們恐怕是看不上這點東西。
軍官心中突然有了點明悟,就算把所有東西全都沒收了,又能怎麼樣?
“好了,把這些東西登記在案,我們先回去,今天晚上有雨。”
軍官不再糾結,反正也沒證據,難道他們還真要屈打成招?
既然這樣,還不如結個善緣。
也許以後,他們發現了沉船還能報警呢!
要是打擊的太過厲害,以後誰發現了沉船,都會私自處理,誰會報警?找不自在?
對了,這些人不像是傻子啊,怎麼會選擇報警?
不留隱患?看情況,這幾個年輕人也不像是怕事的。
再說,都是外地來的遊客,等他們離開了,就算發現了沉船,知道是他們打撈的,也沒法拿人家怎麼辦!
異地辦案,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容易!
所以,出現現在的情況,肯定是別有目的?
陳文哲當然是有目的的,此時,他已經透過鄭宇發現的那隻金包玉菸斗,看到了很多有用的資訊,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幅海圖。
海圖是那艘葛林芬號的船長畫出來的,或者是在一張普通海圖之上,隨意標註出來的。
當然,現在那張海圖,早就被海水泡爛了。
可是,透過回溯,陳文哲還是看到了它。
雖然是隨意標註出來的,但是,只要不是差異太大,還是能夠找到那些沉沒的戰艦!
只是稍微梳理了一下,陳文哲就發現,透過那艘葛林芬號,他一下就看到了兩次海難。
其中一次在南北美洲那邊,而另外一次,就是在附近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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